“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成为了社会共识

但这些驾驶人

无证+酒驾

身负这么多违法行为

还大摇大摆地上路

难道这就是喝酒壮胆?


案例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6日17时13许

【违法地点】陇西县文峰镇X319线1公里700米处

【违法当事人/车辆】王*龙驾驶甘EE***3号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内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龙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陇西公安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拒绝酒驾

人有证、车有牌

规范行车才是安全的保障

陇西圈子法律顾问


来源:陇西公安交警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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