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成为了社会共识
但这些驾驶人
无证+酒驾
身负这么多违法行为
还大摇大摆地上路
难道这就是喝酒壮胆?
案例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6日17时13许
【违法地点】陇西县文峰镇X319线1公里700米处
【违法当事人/车辆】王*龙驾驶甘EE***3号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内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龙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陇西公安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拒绝酒驾
人有证、车有牌
规范行车才是安全的保障
陇西圈子法律顾问
来源:陇西公安交警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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