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定西市继续将“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列入了为民实事项目,对当年新增的困难家庭“两癌”妇女实施,每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是具有陇西县户籍,且为今年确诊患有“两癌”原位癌及以上等级患者的困难妇女。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

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新增困难“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后,上报至县妇联。

申报材料

1.2025年定西市“两癌”妇女救助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具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病理切片报告、住院病历首页、住院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村(社区)、乡镇盖章),以及治疗费用报销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两癌”妇女低收入证明。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逐级申报至县妇联,由县妇联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待上级妇联审核通过后实施救助。

救助原则

1.2021年至今,已获全国“两癌”专项救助基金的不重复救助。

2.救助对象为患有“两癌”原位癌及以上等级患者,癌前病变患者不在救助范围。

3.被救助人员及配偶不能为财政供养人员,不能有工商登记、消费性车辆(5万元以上)等,农村户籍的在城镇有商品房的不能救助。

4.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病情较重的、老龄、单亲、残疾等特殊困难患病妇女。

5.2024年第四季度经摸底登记未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

联系方式

陇西县妇联:0932-662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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