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蚌埠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非法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56.2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蚌自然资处字﹝2025﹞2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于2022年9月占用淮上区沫河口镇信湾村8.44亩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洪集服务区综合楼及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 8.44亩国有土地给淮上区政府;

2、在 8.44亩国有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淮上区政府协商处置。

3、对非法占用的 8.44亩(562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10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 562700元。


往期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12月27日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24.56亩集体土地,建设高速公路被罚款234.19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蚌自然资处字﹝2024﹞2号。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蚌埠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该公司由蚌埠交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官网信息也显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是由省交通厅皖交基[2002]46号文批准成立,并由蚌埠市交通局牵头组建,公司由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和蚌埠市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营企业, 20%)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公司内设工程养护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公司现有正式员工201人。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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