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邯郸刘女士反映求助,她于2023年1月份左右,购买了一套邯郸市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正凤麟东院(二期)和玺项目四号楼的一套房产。但,该户型却与刘女士买房时所看的样板间和宣传页严重不符。

据,刘女士介绍,2024年底快接近于交房的日子,闲来无事就去小区内部看看房子的进度,看看能否按时交房?但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所购买的那套房产布局跟当时观看的样板间和世融房地产推广的宣传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样板间和宣传页对比发现,房子的西北角一个大角完全没有了。而且,西北角那一间房子的进门也发生了改变,原来是从北阳台进入,现在却是要从餐厅进入。布局的改变和角落的缺失,把她原来装修的设计全部打乱了,站在房子里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当天下午刘女士就去找了当时的销售顾问,问问到底什么情况?房子的格局发生了改变为什么没有任何人给她打招呼或一个电话。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销售顾问和他们的售后主管却拿出了当时的销售合同给她看,合同的其中一页有一张非常不显眼的小图,就是现在的实际户型。


刘女士当时直接质问销售顾问:“你当时给我介绍时可没有说这套房子会缺失一个角,那间房子的进门会是在餐厅位置?而且,当时还专门问了销售顾问东户和西户都一样吗?销售顾问说东、西户型都一样,实际交房会和样板间及宣传页一致。”面对刘女士的质疑,销售顾问却说没有给承诺过实际交房和样板间及宣传页完全一致。但,现在实际的情况却是就我的那套房子户型发生了改变,楼上楼下均没有发生改变,你们该怎么解释?售后主管却说我是黑纸白字都签了,那是我个人行为。

随后,面对刘女士的质问,那位售后主管感觉没什么可给予解释了,便直接做了报警处理。执勤巡警到场后,刘女士把相关情况做了说明和解释,执勤巡警看到现场情况说道:“人家来售楼处没有吵闹,也没有堵门,只是正常的沟通,我们无法硬性执法,把人家驱逐出去。而且,人家的需求合情合理,你们开发商应该妥善解决。”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那位售后主管却生气的说道:“我们公司是纳税大户,而且还是我们报的警……”。这样的言外之意就是我们是纳税大户,我们报的警,你们公安出警就得把这些人驱赶抓走。这样的行为何止是店大欺客?难道还想着左右公安部门的正常执法吗?


刘女士回忆,当时的销售合同十几页,而且样板间和宣传页了都看好了还能有什么改变?签合同时谁还会专门再去细看那个不显眼的小图。我感觉这就像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业务员把险种、包含的项目和赔付方式都给你介绍清楚了。但到了有事要赔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拿你合同里你不关注的文字游戏开始对付你了。这就是严重的虚假宣传。

另外,根据开发商宣传页显示,四号楼需要安装两部电梯,但实际安装却只有一部电梯,这与开发商原来的宣传严重不符。

经过近两个月的沟通,没有任何进展和结果。2025年过完春节,刘女士也是实在等不下去了,便拨打了12345政府热线,想着去上级部门来进行求助。后来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回电,让刘女士带着反映材料去他们局里。到了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吴姓副局长接待了刘女士并询问了相关情况,并现场拨打了世融房地产一位负责人的电话,做了简单的沟通,然而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吴姓副局长解释说你这种情况我们无法按虚假宣传给你立案调查,也达不到立案的标准,只能把你们双方叫到一起,给你们做进一步协调。至今,已有两个月仍没有任何结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没有任何回复。

虚假宣传是什么?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一、宣传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方面的宣传与实际不符,不真实、不客观,与商品本身不相匹配。二、误导消费者:宣传内容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认识,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即使宣传内容部分真实,但如果通过隐瞒、模糊关键信息等方式,导致消费者整体上产生误解,也构成虚假宣传。

刘女士的情况均符合以上这两点的基本条件,但,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却没有启动任何的调查程序。估计,这就是所谓纳税大户的威压吧……

邯郸市世融房地产这几年在邯郸地区开发的地产项目有很多,不知道刘女士的问题是个案还是欺骗了更多业主?我们不得而知。但这种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还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严查他们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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