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无意中拾得了陈女士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抱着侥幸心理,他走进附近一家快餐连锁店,利用银行卡闪付功能(小额免密支付功能)顺利地支付了餐费。尝到甜头之后,在往后的三年时间里,马某先后多次在快餐连锁店的不同门店以同样的方式消费,盗刷金额累计3.1万余元。


■陈凤翔 绘图

三年后,陈女士在登录手机银行时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有多笔不属于自己的消费记录,于是报警。

同月,马某携带该银行卡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马某家属主动向陈女士赔偿损失3.5万元并得到谅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马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银行卡免密支付功能方便快捷,但也给不法分子实施盗刷等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果没有设置扣款短信或者被盗刷的单笔金额较小,通常难以及时察觉。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谨慎开通免密支付功能,如有开通,应尽量做到银行卡不离身,不要告诉他人自己的账号和身份信息,并设定日度限额或者单笔支付限额,通过定期查阅账单等方式确认支付安全。如不慎丢失银行卡或者发现不明转账、消费记录,应立即挂失、及时补办,以免造成财产损失。捡拾他人银行卡后应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主动交与相关银行、公安等部门,不可占为己有并冒用,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陈小倩 杨小蓓 谢淑敏 李万菁 梁艳华 许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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