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形势下,文科类本科生所面临的就业困境愈发凸显,就业形势可谓是每况愈下,日益严峻。
近日,河南省某普通本科高校的经管类学院为了提升学生的就业率,匆匆发布了一则颇具争议的通知:倘若学生不在三月底前签订就业协议,不仅会对四月份的毕业论文答辩造成影响,而且也无法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这一通知一经发布,瞬间在学生群体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引起了众多同学的强烈质疑。
要知道,有些同学正在全身心地投入考公和考编的准备当中,对于他们而言,三月底之前要拿到拟录取和就业协议简直是天方夜谭。考公和考编的竞争本就异常激烈,流程繁琐,从报名、笔试到面试,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且不说考试结果的不确定性,就算是有幸进入面试环节,也需要经过层层筛选,整个过程漫长而复杂,根本无法在如此紧迫的时间内完成并拿到就业协议。
还有那些考研的同学,此时正处于研究生复试的关键阶段。3 月底面试尚未结束,他们的心思全在如何在复试中脱颖而出,争取进入理想的学府深造。考研之路本就充满艰辛,他们为了梦想日夜苦读,哪有多余的精力去寻找工作并签订就业协议。
不少同学满心疑惑,难道不签就业协议,就真的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了吗?毕竟毕业论文答辩是对大学四年学习成果的重要检验,与就业协议本应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事项。
在这群学生当中,有个别学生凭借家里的关系,已经将工作安排妥当。然而,这只是极少数的幸运儿,大部分学生的工作仍如空中楼阁,尚未落实。距离 3 月结束的时间越来越近,那些还未找到工作,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万分。
事实上,早在 2020 年,教育部就高瞻远瞩地发布了“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优秀毕业生证书与毕业生签约挂钩。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但是,学院通知已经下发,面对如此不合理的要求,无奈之下,有的同学病急乱投医,提议花钱找中介盖章办一份假的就业协议,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
还有的同学则心灰意冷,打算躺平,抱着“爱咋咋地”的消极态度,这无疑是对自身前途的不负责任。
这种现象无疑深刻地反映出当前就业市场所呈现出的浮躁和功利态势。众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往往过于注重短期效益和即时回报,对人才的选拔标准变得片面和功利,忽视了人才的潜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
同时,部分高校在追求就业率时也表现出急功近利的倾向。为了达到所谓的高就业率指标,一些高校可能会鼓励学生盲目就业,而忽略了对学生职业规划的正确引导以及专业技能的深入培养。
过去,就业环境确实相对稳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也相对较小,毕业生通常能够较为顺利地找到与自身专业相关且相对稳定的工作。
然而如今,社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和变革。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产业结构的频繁调整,使得就业市场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例如,曾经热门的传统制造业逐渐式微,新兴的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则迅速崛起,这让许多专业的毕业生面临着专业知识与市场需求脱节的困境。这种变化导致毕业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拥有快速学习新知识、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这也警示我们,在追求就业率这一表面数字的同时,更应将关注点聚焦于就业质量和学生的长远发展。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让学生找到一份工作,而应该致力于帮助他们找到一份能够实现自身价值、有利于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优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