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上海黄浦检察
自最高检提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相关要求以来,根据市检察院提出加快探索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等“三个管理”“1+3+N”上海路径的工作部署,黄浦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深入谋划,出台《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构建全方位、全主体、全流程“大管理”格局,切实以检察科学管理赋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NO.1
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
立柱架梁,全方位系统管理
积极探索符合区检察院特点的多层次一体化“三个管理”运行体系,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架构起“大管理”格局的四梁八柱。
明职定责,全主体参与管理
实现覆盖全院、全员参与的全主体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推动责任落实。
重质重效,全流程闭环管理
着眼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对办案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
NO.2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01 分层分类制定“三个管理”工作指引
宏观上,出台《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围绕5个方面,明确全院各主体的职能定位及35条履职清单,初步形成“大管理”格局。
中观上,围绕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出具体工作指引,其中业务管理从6方面31条、案件管理从7方面30条、质量管理从6方面41条,充分廓清概念、明确目标、细化职责。
微观上,结合各业务部门特点,细化具体办案操作细则,指导“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实质化开展“三个管理”“每案必检”工作。
02 深化全流程全链条全闭环管理
以问题导向抓实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协同开展月度业务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全面启动“每案必检”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制度,案管部门牵头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对全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筹总结。创新建立检察业务问题闭环管理机制,搭建检察业务问题库,设置问题管理专员,定期分类收录各类业务问题,确保业务问题全流程闭环管理。
03 推动“三个管理”与司法责任相衔接
持续做优案件质量评查,依托全过程在线管理系统,对案件数据、流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融合式监管。综合运用多种评查方式,提升重难点案件评查精细化水平。做好跨部门管理职能双向衔接,健全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及研判会商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三个管理”是最终落实到案、到人的“严管理”,检务督察部门对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线索及时对接研判,开展追责惩戒。
NO.3
具体措施
紧盯办案过程,设置监督关口
对检察官履职各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制约监督零死角、无盲区。
贯通管理层级,强化监督渠道
全面落实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管理部门等监督管理职责。通过检察长审核、常规检查、质量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检察官依职权决定案件的全方位审核把关。
清单化管理,明确监督边界
对检察官依职权办案关键环节,采取清单化列举,明确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与检察官的监督界限,避免干预办案或监督缺位。
下一步,黄浦区检察院将以多层次一体化“三个管理”运行体系的执行落地为抓手,确保检察办案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抓实案件管理,严守案件质量底线,严格司法责任追究,为基层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提供“黄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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