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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加快推进养老设施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计划。一、工作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力量,按照统筹规划、就近嵌入、普惠优质、多元参与的原则,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共建一批、盘活一批、线上线下融合一批,完善养老设施网络,促进养老设施供给与城市发展相匹配,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2027年,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会办养老机构等不少于100个养老设施项目落地,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10000张,新增和提档升级社区(村)养老服务网点、老年助餐网点不少于1000个,兜底保障能力和普惠性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优势互补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设施体系。二、重点任务(一)公办养老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市、区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债项目等支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发挥公益兜底、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护服务需求。1.优化市级社会福利院布局。结合全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按照具备全托型养护、综合服务等功能的要求,扩建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第三期项目,提升特困供养对象兜底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打造市级综合型公办养老机构,强化基本保障、示范引领等功能。聚焦失智老年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启动市第四社会福利院项目,谋划市第五社会福利院项目,提升专业服务水平。2.推进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按照具备全托型养护为主综合服务功能的要求,整合闲置资产,通过新(改、扩)建方式,建成8所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不少于3300张。支持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宜在500张以内公办养老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以及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二)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挥多元支撑作用。以市场化为导向、需求为牵引,发挥市场调节、公益补充作用,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推动多元参与、融合发展,形成普惠性、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3.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养老服务。整合统筹国有企业养老相关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为老年人提供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引导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养老领域投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依托武汉银发生活安养链,培育引导市场主体上链,完善以社区为单元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国企民企合作共建养老产业联盟,探索国企带民企、大企带小企的多元市场主体发展模式。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兴办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项目规划、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支持政策。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示范性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与国有企业优势互补,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三)街道级养老设施发挥枢纽辐射作用。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建强养老服务综合体枢纽功能,强化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辐射和拓展作用,实现养老设施就地平衡、社区平衡和近域平衡。5.推进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建设。各新城区结合辖区特困供养人员数量、分布情况,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动农村福利院转型发展,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建成3所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以上,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且能够满足周边3个及以上街道(乡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新增床位不少于500张。6.发展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按照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原则,通过独立占地或者复合利用的形式,重点推进63个具备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业态于一体的枢纽型养老设施建设,设置接待探视、集中照护、综合服务、膳食服务、康复训练等功能区,新增床位不少于3700张,重点为特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计生特扶、优抚对象等困境老人提供普惠托养服务。原则上各街道(乡镇)至少建成1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单个街道总人口超过10万的,应当增设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四)社区(村)养老设施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坚持城乡协调、均衡布局、增存并举,利用幼儿园、小学等闲置资产,结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完整社区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完善布局、提档升级、优化功能等举措,进一步织密社区(村)养老设施网络,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7.完善社区养老设施网络。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单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区未达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单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标准,优化配置社区养老设施不少于100个。原则上每个社区配置1个,可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共享共建,设置餐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谈心室、室外活动场地、厨房或者配餐间等,具备助餐供应、日间照料、精神慰藉、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功能。8.促进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提档升级。将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强县工程重点任务,整合农村闲置村“两委”用房、民房等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服务站),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推动有条件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提档升级,拓展生活照料、助餐供应、文娱活动、公共卫生等服务。9.推动老年助餐设施均衡布局。按照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的思路,通过提供设施场所、政策资金扶持等方式,增设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等老年助餐设施不少于850个,引入餐饮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助餐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三、工作要求武汉市民政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分年度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养老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国债项目以及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城市更新等奖补资金;要落实养老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优惠政策。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