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一封来自金山区石化街道一家餐饮单位的感谢信送到了石化市场监管所。
案情回顾
石化市场监管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有人在餐饮单位大堂就餐区吸烟,且无人劝阻。因双方说法不一且缺乏监控视频,始终无法解决问题。
石化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入后,积极展开调查,陪同餐饮单位负责人上门核实情况。经过耐心倾听、细致分析,最终厘清事实,排除餐饮单位未履行劝阻义务的嫌疑,对吸烟者进行教育处罚,并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一处理结果,既化解了餐饮单位与顾客的矛盾,也让各方认识到自身责任,吸烟者承诺不再犯错。
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屡见不鲜,当遇到有人吸烟时,经营户会陷入两难境地。很多人即便内心对二手烟危害深感担忧,但真正要上前劝阻时,却因各种原因退缩。这背后既有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作祟,也反映出经营户在劝阻吸烟时面临的现实难题。比如,担心劝阻会引发冲突,让自己陷入麻烦;还有部分场所经营者,因害怕影响顾客消费,对吸烟行为选择默许或纵容,使得劝阻工作难以开展。
公共健康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成为公共健康的守护者。餐饮、娱乐等场所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不能因担心劝阻吸烟会影响顾客消费,而选择默许或纵容吸烟行为。面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我们不能坐视不管,更不能因害怕冲突而选择沉默。期待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让更多人没有顾虑地站出来,共同营造无烟、健康的公共场所环境。
普法课堂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六条: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十九条: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无烟环境建设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监督,更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营造。远离烟草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每个人对自身和他人健康负责的体现,免受烟草危害人人有责。
记者:杨季峰、陈忆文
通讯员:裴元欢
编辑:陈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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