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特警支队队员战术展示。 记者 侯利军 摄

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发展的前提;平安,是人民的福祉、社稷的基石。

2024年,全市政法系统立足守底线、提质效、创品牌、作表率,实时根据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狠抓打防管控

织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吕梁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城市安全的有力保障。我市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化建设,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空间,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民心所向,“剑锋”所指。我市坚持以平安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扫黑恶、治电诈、打盗窃、禁毒品、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春雷”严打整治和夏季治安打击,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2024年,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3%,破案率同比上升8.6%;治安案件同比下降4.6%,破案率同比上升6.4%;侦破跨区域系列案件40串224起,挽损1.85亿元;反诈、追逃、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等12项工作居全省前列。

我市紧盯“一杀多”恶性命案防范,出台《吕梁市进一步加强命案防控六条措施》,就严格落实命案防控责任、牢牢守住命案发案红线、聚焦重点摸排管控、加强监测预警考核激励、强化可防性命案责任追究等做出明确规定;学习借鉴江西赣州经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细化排查评估、救治救助、服药住院、随访走访、有奖监护、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不断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到实处;深刻汲取一些地方发生的极端案件教训,组织召开全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围绕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处置等环节任务,出台《吕梁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和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夯实基层基础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重在基层基础建设。我市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在抓基层、打基础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综治中心作为接收群众信访诉求、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提供群众法律咨询、服务群众办理事项的平台和窗口,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综治中心坚持“日巡查、周分析、月研判、双月通报”工作机制,每日对网格员上报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治安问题、利益群体信访诉求等事件进行巡查,提高上报事件质量;每周对网格员上报的事件反映的集中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找出问题症结;每月对网格员上报各类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对近期隐患提出预警及工作建议,形成《吕梁市社会综合治理情况分析报告》,为市委综合治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每两个月对全市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2024年,综治中心共开展周分析40余次、月研判分析报告9期、双月通报6期,全市网格员上报各类有效事件658194件,已办结651788件,办结率99.03%。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我市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我市印发《吕梁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吕梁市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行重点矛盾纠纷排查“五个一”工作制度,在市、县、乡三级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对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事项实行集体研判,对矛盾纠纷问题未及时化解的单位制发《风险提示函》,督促限期整改。

全市各级做实做细调解工作,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配备实现全覆盖。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六统一、四落实”的标准规范乡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阵地和制度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全市已建成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36个、街道14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346个,形成个人品牌调解室31个。全市13个县市区按照乡镇(街道)不少于2人的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全市目前共配备调解人员6693名,其中专职调解员566名,兼职调解员6127名。

2024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30248件,化解29068件,化解率96.10%。

凝聚法治力量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良好营商环境的改善,离不开法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也离不开法治保障。我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法治服务效能,努力让良好法治环境成为吕梁的金字招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结合政法机关职能,集中制定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重点举措,深入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走进双月行”活动和“派发法治大礼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印发《吕梁市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持续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完善惠企司法政策,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依法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司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涉企法律服务,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公安机关建立“武警+公安”“民警+义警”联防联动机制,组织1100余名民辅警组建200个最小作战快反单位,在全市主要繁华区域实现了“1、3、5”分钟快速出警、梯次增援、有效处置;检察机关依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信息网络等行业领域违法犯罪379件506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全部回复并整改;审判机关立足实际,积极推进环资案件审理模式和审判方式创新,打造司法保护矩阵,全力守护黄河生态安全和黄河文化传承,典型经验做法在《长安》杂志刊登;司法行政机关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建立流动矫正对象“双列管”制度、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严防出现脱管、漏管问题。

全市政法系统各单位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大力提升服务质效。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一网通办”“6C窗通办”“全程网办”提质增效,深入落实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户政业务“跨省办”“一次办”;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细化11个方面31项目标任务和54项具体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判机关积极构建“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体系,推广网上立案、自助终端电子送达、律师服务平台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司法行政机关简化法律援助业务办理程序,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56件,办理公证2317件。

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持续不断地推进平安建设。我市政法机关将深化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体系,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记者 王涛

来源: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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