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四年(1059),欧阳修给宋仁宗写了一篇奏折《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核心内容就包拯弹劾了两位三司使之后,自己被任命为新的三司使一事向皇帝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很有意思的是,透过欧阳修的这篇文章,读者能看到一个与印象中不一样的身处高位的晚年包拯身影,虽不完美,却更有意思。



欧阳修顾惜包拯的名节

在北宋,三司是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的总称,三司使是掌管三司的最高长官,权力很大,也会被称为“计相”,掌控着整个朝廷的财政大权,三司使的任命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一件大事。

欧阳修文中的结论是:不适合安排包拯来做这个职务,核心问题是有损“名节”,对朝廷、对包拯都不好。

首先,欧阳修谈到“军旅之士先材能,朝廷之士先名节”,提出如果包拯注重个人名节的话也应该拒绝这个职务。随后欧阳修又从朝廷极力建立起来的台谏制度以及谏官形象等维度来阐释不适宜用包拯来担任三司使,否则将会一定程度破坏台谏制度。

纵观欧阳修的整篇文章,还是非常顾惜包拯的名节,也试图从包拯个人的角度探讨其不适合承担这项工作的原因,同时对于包拯的个人能力和品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此外还提出“别加进用”“其不可为者,惟三司使尔”,也就是说,只要不让包拯做三司使,干啥都挺好。

不知包拯本人看到这些文字又该做何反应呢?

首先来看看包拯自己的态度,欧阳修的这篇文章呈给仁宗后,包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从包拯最后的行动来看,他并不认可欧阳修的建议,对于所谓“名节”的理解与欧阳修还是有着一定差距。说来也有意思,包拯和欧阳修去世后,双方的后人也都刻意回避这篇文章。由此看来,固然欧阳修、包拯生前没有交恶的文字记录,但双方家人是结下梁子了。

欧阳修谈及包拯参倒两位三司使时言道:“此所谓蹊田夺牛,岂得无过!”“蹊田夺牛”最早出自《左传》,意思是因为别人的牛踩了自己的田地,就把别人的牛给夺走,以此来说明惩罚或者报复过重了。包拯参倒的这两位三司使,是不是也存在着惩罚过重的问题呢?欧阳修似乎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探讨,只是建议包拯不要接受这个任命就可以避嫌了,位居御史中丞的包拯是不是真正公平、公正地对待被他参倒的两位三司使呢?



“包青天”也有自己的朋友圈

被包拯弹劾的第一位三司使是张方平(1007—1091)。张方平为官四十多年,在北宋中期也算是一位有作为的大臣。张方平曾两次出任三司使,两次工作都是很有成果的。据《宋史》记载:“始,方平主计(第一次),京师有三年粮,马粟倍之。至是(第二次),马粟仅足一岁,而粮亦减半。其后未期年,而京师有五年之蓄。”作为主管财政的大臣,这个业绩是相当漂亮了。

从南宋李焘所著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可知,包拯弹劾张方平的事情是“身主大计,而乘势贱买所监临富民邸舍,无廉耻,不可处大位”。当时居住在京城的一位富民刘保衡因为开酒作坊,欠了政府的税款。三司来催钱了,估计这位富民一时没钱就只好把自己的房子变卖,而张方平就趁机低价买了人家的房子,才让包拯写出“乘势贱买”。

包拯弹劾的事情本身的确存在,但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就免去张方平的职位,就张方平的工作能力来说有些可惜,在北宋以人治为主的时代,包拯这样做似乎有些“小题大做”。

包拯弹劾的第二位是宋祁,宋祁在宝元二年(1039)上疏提出的“三冗三费”(三冗为冗官、冗兵、冗僧;三费为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建议国家精兵简政、节约开支。就是这样一位提出节俭建议的官员,自身生活却比较奢靡。

包拯弹劾其的理由为:“祁在益都(四川成都)多游宴,且其兄庠方执政,不可任三司。”归纳起来原因就两点,一是在成都大吃大喝,二是其兄宋庠任执政,宋祁就应该回避,不能担任三司使。单看这些理由都没有问题,但任何事情都是有时代背景的。先说公款吃喝的问题,此前庆历新政就提出“去冗食”,庆历新政失败后,公款大吃大喝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重,宋祁所到的益州又是“喜行乐”的地方,宋祁没能免俗,就被包拯给弹劾了。

但庆历年间在益州的文彦博也未能免俗,却没有听到一句包拯的建议。之所以提到文彦博,是因为他与包拯同为天圣五年(1027)的进士,也就是所谓的“同年”,这个关系在当年的官场可是极为重要的关系。通过《宋史》中《文彦博传》可以了解,包拯的父亲与文彦博的父亲本是“同官阁中”,虽然后来包拯的小儿子娶文彦博女儿之时包拯已经去世,但两家的亲密关系是不能忽视的。

北宋时期另一位不输包拯的谏官唐介曾经弹劾文彦博,最后仁宗让其与文彦博当面对质。宋仁宗虽不满唐介,但也必须承认“介(唐介)言奎(吴奎)、拯(包拯)皆阴结文彦博,今观此奏,则非诬也”。说起来,就是包拯处事并不公道,宋祁公款吃喝就举报,文彦博的事就当没看见。

不仅如此,据《宋登科记考》中所记录的仁宗天圣五年(1027)登榜的153人中,包拯仅弹劾过保州通判石待举和江东提点刑狱令狐挺,对于其他同年从未批评过,可以这样说,位居高位的同年,包拯一个都没有弹劾过,看来人家包公处事还是很“有分寸”的。



包拯因孝敬父母,29岁高中后本可以为官,但坚持照顾父母而拒绝任职,一直到父母去世后三年,39岁才出来任职。但包拯26年的职场生涯升迁25次,去世前位及执政的行列,应该说在其个人能力绝对优秀、宋仁宗对其极其欣赏的前提下,如果没有这些位居高位的同年的鼎力支持,这样的升迁恐怕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在普通官员需要三年一提拔的时候,包拯几乎一年一提,有时甚至一年提升两次,这也难怪欧阳修在文中直言“命下之日,中外喧然”。

北宋理学大家邵雍之孙邵博所写《邵氏闻见后录》中明确提出,就是因为宰相韩琦和御史中丞包拯共同努力才使得宋祁没能成为三司使,还要诬陷他“不安其奢侈”。看来欧阳修所提出的问题,当年还有不少人也是看到了。

宋庠执政,宋祁就不能当三司使了吗?理论上说,宋朝有避亲制度,宋庠执政,宋祁的确不能进入中枢机构,但是宋仁宗时相关制度执行起来并不那么严格,同在二府的一些官员也是有着姻亲关系的,比如:晏殊是曾与范仲淹共同推行新政的富弼的老丈人,程戡的四女儿嫁给了文彦博的大公子文恭祖,他们都在二府,但也没见包拯去弹劾。这样一看,包拯弹劾宋祁的这个理由的确有些牵强了。

宋史学者漆侠先生早在1952年撰文时谈道:“包拯的主张虽然可以肯定,但是它的进步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在对官僚机构的改革上,他没有像比他稍前的范仲淹有那一套细密的计划;在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等全盘改革上,他更远远落后于比他稍晚的王安石。”

真正的包拯并不是一位整日在开封府忙于断案的包青天,他也有着自己的政治抱负、自己的朋友圈,也有着一位普通乡村青年从基层官员一步步走向朝廷重臣的心路历程,只不过,这些都不曾在戏曲舞台上呈现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