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三亚3月21日电(记者罗江)针对种质资源便利引进,海南创新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审批新模式、海南自贸港进境跨关区附条件提离种苗快速通关模式、海南自贸港进境种苗有条件实施免于口岸检疫采样便利化措施等三项政策措施。

这是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21日在三亚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一是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审批新模式。企业在办理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检疫审批的过程中,海关认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出具的科研立项证明。这项举措,将大幅降低特许审批的办理门槛,有效解决了企业自主科研项目在办理特许项目审批时无法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难题。措施实施后,特许审批的申请主体由实施前的科研院所、高校扩大到了开展科技创新的企业。目前,已实现全国首单新模式下引种业务的落地,进一步拓宽了企业境外引种的来源。

二是海南自贸港进境跨关区附条件提离种苗快速通关模式。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等口岸进境运往海南自贸港的种苗,经过口岸海关现场检查并已经取样送检的,不需在口岸等待实验室结果,即可提离到海南自贸港内符合监管要求的场所存放。待结果出具后,企业再办理通关手续。该项举措解决了当前海南国际航线少、进境种苗需从异地口岸通关所面临的通关时间长、种苗存活率低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了进境种苗“从国内主要入境口岸到海南自贸港的一站式通关”,实施后进境种苗通关时间压缩10至15天,种苗存活率提高到95%以上。

三是海南自贸港进境种苗有条件实施免于口岸检疫采样便利化措施。在海南自贸港内用于种子质量检测等特定用途的种苗,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海口等口岸进境,经口岸海关现场检查未见异常的,不进行口岸检疫采样,可直接运至海南自贸港内符合监管要求的实验单位使用。种苗使用结束后,全部作无害化处理。这项举措的实施,帮助当前开展国际种子质量检测业务的企业解决了因口岸检疫采样后导致样品数量不足,进而影响检验检测的完整性和国际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开展的问题。

编辑:陈诗文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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