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计划改造农村危房1446户、抗震农房139户,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我省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今年的改造任务分配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各市县上报的需求量以及向革命老区、重点帮扶县倾斜确定。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遵循农民自愿、政府支持、精准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的阳光操作,强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鼓励市县结合实际对一般户危房改造给予补助。
我省要求各市县要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农户类别、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合理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原则上,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工程量计算,拆除重建改造按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其中D级危房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5万元。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农村危房改造标准。
对按时间节点要求拆除旧危房、完成改造并入住新房;采用绿色、节能等新技术、新材料、装配式建筑、特色建筑方案建房等的农户,各市县可给予一定奖励。
(海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