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人们由于缺乏安全意识
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
可能会是这样的
小区停车位少?
随便找个地方停?
NO!NO!NO!
占用消防车通道
就是给“生命通道”添堵!
现曝光一批
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切莫占用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车辆号牌: 赣K·9D737
车辆号牌:赣K·63388
车辆号牌:赣C·E2A25
车辆号牌:赣K·V8888
车辆号牌:赣K·B1533
车辆号牌:赣K·7V327
堵塞疏散通道
危害的是生命
触犯的是法律
普法时间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千万条
消防安全第一条
畅通生命通道
靠你、靠我、靠大家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请自觉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
少一分侥幸心理
多一分安全意识
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畅通
从你我做起!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消防安全隐患
请拨打12345电话举报
来源:新余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