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025年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

232名


岗位表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5日至2007年3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5日至2007年3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5日至2007年3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25日至2007年3月30日之间出生)。

7.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 具备《2025年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10.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xz.gov.cn)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云龙区政府网(http://www.xzyl.gov.cn)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xetdz.xz.gov.cn)

沛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x.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填报、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zxbm.work:8019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5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3. 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5年3月25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3月25日9:00-4月1日18:00;

5. 笔试缴费确认:2025年3月25日9:00-4月2日12:00。

6. 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5年4月8日9:00-12:00;

7. 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8日9:00-16:00。

(三)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宝或者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笔试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516-85583139。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是“面试(100%)”的,不需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2025年5月,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考试考点设在徐州,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由招聘主管部门从报考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1.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考察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招聘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八、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527。

九、招聘工作举报

1.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5583126。

2. 徐州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516-83686518。

3. 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0803747。

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督电话:0516-87793294。

5.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867373。

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十、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2.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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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025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高层次卫生人才

89名


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卫生人才。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卫生类副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7.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 具备《2025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xz.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也可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如下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现场报名的,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须将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1份PDF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1. 《2025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 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4. 学历学位证书;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7. 在徐州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 《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9. 《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学术科研成果等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公开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4.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电子邮箱报名的,招聘单位先根据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5. 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具体实施。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八、招聘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5583139,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如下: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527。

十、招聘工作举报

1.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5583126。

2.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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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徐州市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徐州市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党建网(www.xzdj.cn)、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附件2)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④《岗位表》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2. 资格初审:3月26日9:00-3月31日16:00;

3. 陈述和申辩:3月26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6日9:00-4月1日18:00;

5. 缴费确认:3月26日9:00-4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附件2)。

2.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6-80800325),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080032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4月3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内容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上述两类岗位的试卷内容,以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其他经济)岗位的试卷内容各不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科目类别”栏。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9日9:00—11:30;考试考点设在徐州市。

3.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其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主管部门(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党建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管部门(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后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表》(附件1)。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请见附件2。

市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6-8080032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九、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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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徐州广电编辑 | 黄雨桐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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