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 正值春耕时节

下地务农、短途务工出行增多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大理永平交警集中整治超员违法

曝光12起超员违法案例

望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1:2025年2月17日15时16分,李某某驾驶云LXM***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云昌线永平辖区路段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6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2:2025年2月25日9时45分,唐某某驾驶川Q***KX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沪瑞线永平辖区路段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3人,实载4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唐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唐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3:2025年3月12日12时25分,余某某驾驶云LXXU**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6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余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余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4:2025年3月12日12时18分,彭某驾驶云L***MJ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10人,超员5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彭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彭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5:2025年3月12日13时25分,刘某某驾驶云MLX***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10人,超员5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刘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刘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6:2025年3月15日11时09分,丁某某驾驶云LXXF**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永平县城郊结合部路段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7人,实载8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丁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丁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7:2025年3月18日9时47分,赵某某驾驶云LHM***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云昌线永平辖区路段时,因实施驾驶公路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赵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赵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8:2025年3月18日12时02分,刘某某驾驶云MNT***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6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刘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刘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9:2025年3月18日12时15分,鲍某某驾驶云ETR***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7人,超员2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鲍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鲍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10:2025年3月18日18时17分,罗某某驾驶云EXW***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5人,实载6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现场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驾驶人罗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罗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11:2025年3月18日18时22分,何某某驾驶云EXY***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7人,实载8人,超员1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何某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何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案例12:2025年3月18日19时07分,董某驾驶云LTQ***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苏青公路时,因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核载人数7人,实载9人,超员2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董某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对董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处罚,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交警提示:外出务工务农,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切勿图一时便利,将自己置身危险之中。

供稿丨永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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