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被告人任某某在“高薪”的诱惑下,通过朋友的介绍铤而走险偷渡到缅甸,在境外参与诈骗活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其自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7日,被告人任某某与高某某、魏某某三人,在朋友陆某某的组织安排下,三人乘机前往云南昆明。在与陆某某汇合后,在“蛇头”的安排下四人从云南边境以乘车、翻山走小路等方式出境至缅甸,并从事诈骗活动。2024年11月,被告人任某某从中缅边境非法入境回国。

审理过程

靖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以偷越国(边)境的方式出境,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任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判处任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警惕境外“高薪”陷阱,切勿被花言巧语所迷惑,一旦“孤注一掷”走上不归路,不仅面临人身安全的危险,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更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在面临“高薪”诱惑时,擦亮眼睛,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我国出入境的相关管理规定,采取合法的方式出入境,切勿非法出入国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此类不法行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