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说法·写进“两高”报告的那些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救人获减刑 检察监督探索情理法“最优解”

江西省万安县,赣江上,一名落水老人正随江漂流。危急时刻,男子幸某义无反顾地跳入水中,将落水者救上岸。

四天后,江西省万安县委政法委决定授予幸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全县通报表扬,并给予现金奖励。

如此结局,皆大欢喜,可没想到,对幸某来说,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很快,检察院找上了他。原来,见义勇为的幸某还是缓刑考验期内的社区矫正对象。

如何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更好地激励涉罪人员积极改过自新?

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起案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金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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