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本报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获悉,上海弘绩实业有限公司10.18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据悉,2024年10月18日10时许,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19号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业主单位为上海航田工贸有限公司,承租单位为上海霄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混凝土供应单位为上海佳利迪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泵车作业单位为上海弘绩实业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10月18日7时许,上海弘绩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泵车驾驶员于某晓根据公司工作安排,驾驶混凝土泵车至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19号进行混凝土打泵作业。到达该作业现场后,于某晓按操作规程打开该泵车四个支撑脚进行泵车固定,但因该泵车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打泵,故于即在现场进行检修。10时许,检修完毕后,于使用泵车遥控器操作臂架,将该泵车臂架泵头伸至二楼顶部平台。后于(当时佩戴安全帽)登上二楼顶部平台近电梯井洞口处,不慎从电梯井洞口坠落至一楼电梯井底部(高约11米)。事故发生后,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见状即拨打120求救。120急救车到达后即将于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上海弘绩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泵车驾驶员兼操作员于某晓违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登上作业现场二楼顶部平台,不慎从该顶部平台预留电梯井洞口坠落地面。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上海弘绩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法对上海弘绩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此外,上海霄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顾某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外来作业人员进入二楼顶部平台,建议区应急局依法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余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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