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双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福州市检察院关于跨区域协同推动司法碳汇工作的相关部署,推动“山”“海”两地协同履职,共促生态司法保护工作,3月18日,连江县检察院联同连江县法院、永泰县法院、永泰县检察院、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永泰县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开展生态司法主题交流互鉴活动。
连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冰与永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志宏、连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庆、永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秋萍等出席活动。
TAN FANG
探访长门炮台
品沿海村落生态风貌
连江县琯头镇长门村,系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之一,地处闽江口北岸,扼江控海,历代皆为海防重地,村后的电光山顶,伫立着我国现存最大、最古老的炮台——长门炮台。在市人大代表、长门村书记陈坚的带领下,参加活动人员参观了长门炮台,想象昔日的鼓角争鸣,了解长门的历史变迁,感受着古村落的历史底蕴。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在长门村设立了公益诉讼检察文物保护示范点、闽江口增殖放流示范点等多处联系点,通过司法履职,与职能单位共同守护沿海古村落生态环境,助力传统村落在发展文旅产业的同时护好一方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宜居、村美人和。
CAN GUAN
参观主题展馆
览连江检察护海篇章
在陈冰检察长的带领下,一行人先后参观了连江县检察院“靖连安蓝”检察文化主题馆、“靖连安蓝·检致初心”党性教育展厅。
深入了解到连江县检察院近年来紧紧围绕“海上福州”战略部署,立足“五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模式,不断探索开展“司法+海洋碳汇”等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积极打造“靖连安蓝”检察文化品牌,护航蓝色经济发展。
JIAO LIU
深入交流互鉴
谱碳汇司法协作新篇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生态司法保护尤其是如何运用碳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一致认为要发挥连江县海洋碳汇、永泰县森林资源碳汇的优势,加强在生态司法保护尤其是运用碳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面的协作。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林颖辉、永泰县林业局徐文雅分别就海洋碳汇和林业碳汇认购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发表了意见。
连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陈冰表示:
连江、永泰两地开展交流与协作,有利于实现碳汇资源互补和优势整合,实现生态案件办理效果最大化的目标。
永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程志宏表示:
两地司法机关应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持续探索碳汇司法工作创新,推动制度更加规范化。
连江县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张国庆表示:
两地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单位要持续强化生态司法跨区域协同,共同促进碳汇生态修复应用取得实效。
永泰县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余秋萍表示:
要继续强化一体化联动,发挥好永泰、连江的工作和地域优势,在培育典型案事例上下功夫。
随后,连江县法院、连江县检察院、永泰县法院、永泰县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使用认购碳汇方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两地法检单位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探索开展异地认购碳汇工作等五项机制,为两地司法机关强化协同办案,大力推动恢复性生态司法的适用夯实了基础。
此次活动是连江、永泰两地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司法协同履职、探索构建森林、海洋多元化修复机制的一次实践探索。下一步,连江县检察院将依托机制,与会签单位强化联络与配合,探索适用碳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共同守护两地美好生态环境。
来源|连江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