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强制报告制度照亮“隐秘的角落

本报见习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刘晨

3月17日,记者获悉,池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宣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成功办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原来,在2023年7月,池州市检察机关联动开展强制报告“检医”共建活动,到池州市某医院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并重点推广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池州市委共同开发的,可以实现一键强制报告的小程序“青春沐童”。同年8月,该医院一名妇产科医生通过“青春沐童”小程序,报告了接诊一名受到性侵害的未满14周岁女孩程某某。8月27日,池州市检察院在小程序后台收到强制报告线索后,立即将线索转交给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指导他们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立案。

该起案件是受害人的监护人对其进行侵犯,属于情节恶劣的从重情形。因此,在批准逮捕的同时,检察机关就侵害人李某某与程某某的关系、居住情况以及性侵害延续时间等,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某涉嫌强奸罪移送审查起诉。贵池区检察院以李某某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向贵池区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贵池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24年6月18日,李某某上诉,承办检察官对李某某释法说理,详细讲解犯罪构成及量刑情况,最终李某某表示愿意撤回上诉,服从一审判决。2024年7月10日,池州市中级法院送达了准许李某某撤回上诉的裁定,至此,一审判决生效。该案结束后,承办检察官联系了池州市妇联通报案件情况,对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并于2025年2月25日对程某某亲属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孩子近况。

2024年以来,池州市检察机关共接报医疗机构相关线索6条,并对一起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倒查出知情不报告的情况向犯罪嫌疑人主管部门发出强制报告履行不力的检察建议。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是及时发现、制止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池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方艳表示,池州市检察机关将在宾馆、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持续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全覆盖式宣传,凝聚共识,让法律的阳光照亮“隐秘的角落”。

第8500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