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这笔钱,我们团队10人过年期间连家都没法回,如今演出结束一个多月了,尾款却还是没音信。”河南打铁花团队人员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说。



春节连演8天,被欠4.5万元尾款

3月20日,河南打铁花团队人员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他们的遭遇。

今年春节前,他们“打铁花”非遗团队一行10人,应邀从河南省老家来到江苏省仪征天乐湖旅游度假区表演。邀请他们表演的是江苏岩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大年初一到初八(2025年1月29日一2025年2月5日),打铁花团队需演出打铁花、火壶表演、黑神话悟空巡演共8天。



“这8天时间,我们团队的演出均很顺利,岩林文化公司本应按照两笔给我们付款,但尾款的4.5万元却至今未给。”一代表说。

演出活动被指系转包,负责的老板称景区没给钱

天眼查显示,与打铁花团队签订合同的江苏岩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2024年10月15日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

记者联系岩林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某某,询问打铁花人员反映欠酬情况,未得到正面回复,“我现在不处理这个事儿,对打铁花团队欠款的事儿不清楚,我去帮着问问,问清楚后给你回复。”颜某说。截至发稿,颜某未回复。

颜某和打铁花团队代表的聊天记录显示,颜某称是景区没给付款,因此她现在也没钱。

下午3时许,记者联系仪征天乐湖旅游度假区,一工作人员说,打铁花团队确实表演过,但是如今老板失联,他们已经很久没发过工资了,“过年前,一个姓吴的男性老板承包了整个酒店,但是一个月前吴某突然失联,我们多位员工已被拖欠几个月的工资了,正在等新老板接手。”

文旅局称对该景区有业务管理,欠款情况有待回复

2023年11月,仪征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公开发文称,仪征天乐湖旅游度假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并介绍由扬州天乐湖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现为江苏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扬州市旅游度假区、扬州市价格诚信单位。

3月20日下午3时许,仪征市文化体育局称,“我们对该景区有业务管理。”对于该景区相关老板被指跑路、拖欠景区员工工资、间接导致打铁花团队被欠款等情况,一工作人员说,将询问相关科室,稍后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未见回复。

律师说法:

非遗项目侵权,可走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宝坤表示,依据《民法典》合同编,非遗团队与岩林公司直接签订演出合同,岩林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无论其与景区、吴某之间是否存在债务纠纷,均不能免除其对非遗团队的付款义务。

岩林公司声称“景区未结款”属于内部经营风险,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若岩林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非遗团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调取企业信息,若发现股东存在出资瑕疵(如认缴资本未实缴),可追加股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李宝坤指出,虽然景区将项目承包给吴某,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市场行为的通知》,景区作为文旅活动承办主体,对合作方资质及履约能力负有审查义务。

若吴某系无资质的个人承包,且景区未核实岩林公司转包行为的合法性,则可能构成违法分包,需对实际施工方(非遗团队)的损失承担补充责任。此外,景区作为政府重点文旅项目,在承包人失联、员工集体欠薪的情况下,属地文旅部门应启动行政协调程序,必要时可冻结景区经营收入优先支付劳动者报酬及文化服务费用。

李宝坤强调,打铁花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团队可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规定,可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申请维权援助。实践中,多地已建立非遗传承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司法机关对侵害非遗权益案件可启动快立快审程序。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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