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拆迁或者关停的复杂情境中,拆迁方为了推动进程,常常会使出各类手段。其中,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屡见不鲜,而断水、断电因其能直接致使企业经营陷入瘫痪,更是成为拆迁方逼迁(签)的常用手段。由于政府对各部门具备强大的协调能力,拆迁方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会直接请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拆迁工作。就拿断水、断电来说,即便有政府行政命令作为背景,其合法性也值得深入探究。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吴少博律师将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大家详细剖析这一现象。

现实困境:企业遭遇断水断电困境 在多地的企业拆迁与关停案例中,我们能清晰看到断水断电手段的频繁使用。例如在某城市的旧城区改造项目中,涉及众多企业拆迁。部分企业因对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异议,未能及时与拆迁方达成协议。随后,拆迁方便通过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对这些企业实施了断水断电措施。企业生产设备因缺水缺电无法运转,大量订单被迫延迟交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又如在一些环保整治行动中,部分企业被要求关停整改,但由于补偿问题未谈妥,在整改通知下达不久,企业就遭遇了断水断电,导致企业正常的整改工作也无法有序开展。 从这些实际案例可以看出,断水断电给企业带来的冲击是全方位的。不仅生产经营活动被迫中断,企业前期投入的成本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而且企业的商业信誉也可能因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等受到损害。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未经合法程序的断水断电行为,严重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视角:多维度审视断水断电合法性

(一)供水供电法规明确约束

《城市供水条例》第22条明确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这就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供水企业不能随意中断供水,必须保障用水单位的正常用水权益。在企业拆迁或关停情境中,如果拆迁方通过行政命令要求供水企业断水,而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那么这种断水行为显然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 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也对供电企业的供电义务作出了严格规定。第26条指出,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在企业面临拆迁或关停时,若拆迁方促使供电企业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断电,且未依法提前通知企业,这种行为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

(二)合同法角度的违约判定

从《合同法》层面分析,供水、供电公司与企业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表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拆迁方施压导致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的情况下,供水、供电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持续供水供电义务,构成违约,企业有权依据《合同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征收补偿条例的严禁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3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该条款直接对通过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逼迁的行为予以禁止。第31条进一步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充分说明,从国家层面的征收补偿法规来看,为迫使企业关停而实施断水断电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吴少博律师建议:企业维权路径指引 面对断水断电等非法逼迁手段,企业绝不能坐以待毙,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少博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企业提供了以下维权建议:

1. 及时收集证据:企业要第一时间收集断水断电的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与供水供电部门沟通的记录,以及收到的相关通知等。这些证据将为后续维权提供关键支撑。例如,通过拍摄视频记录下断电瞬间设备停止运转的场景,以及与供水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表明是受拆迁方要求断水断电的录音等。

2.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企业可依据《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合同法》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断水断电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企业要充分阐述拆迁方断水断电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的生产经营损失、设备损坏损失,以及间接的商业信誉损失等。

3.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企业认为断水断电是由于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导致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企业要详细说明行政行为的违法之处,以及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例如,指出政府部门在协调断水断电过程中,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拆迁与关停过程中,为迫使企业关停而实施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企业要充分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地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捍卫自身权益,实现合理补偿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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