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须知

广大驾驶人朋友:

高速公路作为现代交通的重要动脉,承载着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的期盼。为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现就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出行前全面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车辆状况须确认。出发前重点检查轮胎(胎压、磨损、异物)、刹车系统、灯光、油液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应急物品须备齐。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背心及必要维修工具,恶劣天气增配防滑链、除雪铲。

二、行车中严守规范,远离事故隐患


保持安全车距。车速达100公里/小时时,与前车距离应保持200米以上;遇雨雪雾等天气,车距需加倍。

严控行驶速度。严格遵守限速标志,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货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匝道、弯道、隧道等路段提前减速。

规范变道操作。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及盲区,确认安全后平稳变道,严禁连续变道、急转方向。

杜绝疲劳驾驶。连续驾车不超过4小时,途中定时休息;若出现困倦、注意力分散,立即驶入服务区调整。

三、突发情况冷静应对,把握黄金处置时机


车辆故障或事故时,立即开启双闪灯,将车移至应急车道,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并在车后150米处摆放警示牌。

遇爆胎险情,双手紧握方向盘,缓踩刹车降速,避免急打方向,待车速可控后靠边停车。

发现其他车辆异常,及时鸣笛、闪灯提醒,必要时拨打12122报警。

四、特殊天气强化防御,提升行车主动安全


雨雪天气降速20%-30%,避免急刹;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就近驶离高速。

强风路段紧握方向盘,注意横风标志,与大型车辆保持横向间距。

五、文明驾驶树新风,共护平安路


严禁占用应急车道,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拒绝超员超载,避免车辆操控性能下降。

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儿童使用安全座椅。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您的每一次规范操作,都是对生命的敬畏;每一份谨慎坚守,都是对家庭的负责。让我们携手践行安全准则,让高速公路成为平安坦途。


来源|蝶城公安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刘强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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