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所有权所属的集体是指哪个集体?

集体指的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经营与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若已分属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则由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负责;若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则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转让人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二是转让发生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

三是受让人无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是转让行为需获得集体组织的同意。

宅基地审批找所有权所属的集体吗?

否,宅基地审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按该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另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的相关规定,乡镇政府应建立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以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农房出租的最长年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可重新约定租赁合同,但新约定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此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也规定,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经营的,需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村民建房的高度和面积有限制吗?

是的,农村宅基地地上房屋的高度和建筑面积受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限制标准约束。一般面积不超过120平米,高度不超过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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