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苛刻条件和有限名额以及职称的级别和与相应级别对应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高低始终是老师们关注和热议的重点话题。无论各个级别职称评审条件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或者说评审难度是加大了还是降低了,由于参评教师数量众多以及名额指标限制,职称评审的竞争激烈程度是不会改变的。

职称级别高低除了反映教师的身份地位之外还体现出了相应级别职称的岗位工资标准高低,这也是所有中小学教师竭尽全力追求更高级别职称的主要原因。职称级别越高,岗位工资标准也就越高,职称级别每个档次之间的标准差距不是很大,但如果不是逐档而是越档晋升,那标准差距还是很大的。

中小学教师职称是与工资挂钩的,也就是教师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不同的职级级别和档次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职称级别和档次越高,岗位工资越高。在教师工资整体偏低的情形下,作为工资稳定提升的重要来源之一的更高一级职称岗位工资就成为老师们不懈追求的目标之一。

但要想评上高一级职称而且能进档并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符合参评条件的老师数量众多而名额指标却极其有限,结果注定是只有一定比例的教师能够晋级,二是在没有执行职称分级竞聘的地方,要想在原有档次基础上再进档就没有可能了。

中级职称共有三个档次:10档(中级最低档)、9档和8档(中级最高档),副高职称也有三个档次:7档(副高最低档)、6档和5档(副高最高档)。在相当多的地方,教师由初级晋升为中级时,享受的都是最低档10档的岗位工资,由中级晋升副高时,享受的都是最低档7档的岗位工资。

这已经是很多地方的普遍现象了,很多中级职称老师和副高职称老师自从评上相应级别的职称后一直到退休都是享受这两个级别职称的最低档岗位工资,甚至很多老师反映说从来就没听说过职称还能进档,这除了老师对职称相关情况不熟悉之外,地方没有按规定进行分级竞聘就是主要原因了。

之前有位老师在我有关职称进档文章的底部评论区留言(如上图所示),所在学校校长说评定中级职称后就只能享受最低档10档的岗位工资,就再也不能进档了。校长能说了算?职称自设立以来就有不同的档次,职称岗位工资实际上就是对应不同级别职称的档次划定的岗位工资标准。

评上中级或副高后能不能进档不是由校长或相关职能部门说了算,而是取决于各校在核定的范围内是否有相应档次的空缺岗位,只要有了富余档次的岗位而且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进档了。从来就没进行过分级竞聘的地方也就不存在职称进档了,但这样的做法是不正常的也是违规的。

评聘结合的职称进档会直接增加教师工资待遇的,这自然会加重当地财政支出负担,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分级竞聘而总是执行最低档的地方是明显存在着不想额外支出的倾向,地方财力不足或财政困难就成为执行最低档的借口了。随着各地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小学教师职称晋档应该随之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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