笪桥镇关于禁止违规修坟的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村民朋友:
清明节临近,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体现了对先人的缅怀与敬重。殡葬是民生大事,然而,部分村民群众却存在违规操作,特别是修坟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在全社会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向广大父老乡亲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秉持守法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殡葬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修建坟墓,更不得使用永久性建筑材料(如红砖、混凝土等)对坟墓进行硬底化处理。此类行为属于违法建设,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毁林新建坟墓、硬化坟墓以及扩大坟墓等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3.《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笪桥镇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规修坟行为。即日起,我镇将组织专项巡查小组,对辖区内违规修坟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建坟人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厚养薄葬,传承孝道真谛
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不跟风不攀比,积极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牢固树立“百善孝为先、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文明节俭办丧事,自觉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祭而丰不如养之厚”,它提醒人们,真正的孝顺应该是日常生活中对长辈的关心、尊重和支持,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祭祀。老人在世时,要给予悉心的照料、陪伴和关爱,努力给老人带来愉快和温暖的晚年生活。在老人去世后,丧事从简,不建“活人墓”、不修豪华坟墓、不占农田、不圈墓园、不铺张浪费,主动制止身边群众的殡葬违法行为,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三、文明祭扫,摒弃陈规陋习
积极响应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号召,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注重将实地实物祭祀逐步转向精神传承追思上来。不攀比炫富、不大办宴席、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要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风水墓地,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共同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
四、呼吁广大群众积极配合
请广大村民朋友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鼓励采用生态安葬方式,共同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如发现违规修坟行为,请及时向属地村委会或镇政府举报,举报电话:0668-7680067。(来源:化州市笪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