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要求,加强和规范监管秩序。近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钢带领11个检察组,深入全市各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严格监督监管场所和重点风险领域,预防监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刘国钢副检察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到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要依托派驻检察室,针对监管场所安全和重点风险领域,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要督促有关职能单位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加大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要主动加强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定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确保事项处理平稳有序。
在看守所,检察组联合各职能科室及武警战士对监管设施、在押人员情况以及生活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确保监管稳定、所情平稳、管理规范无异常。在司法所,检察组同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谈话,了解重点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在矫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核查入矫解矫程序、教育帮扶档案及请销假审批记录,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与司法所就如何共同做好重点人员监测、教育、改造、帮扶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此次安全防范检察,通过强化监督、动态参与、隐患排查等举措,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及监管场所执法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监管环境。下一步,吕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监管力度,深化沟通协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牢安全防范工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平安吕梁建设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来源:吕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