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福田平安金融中心支行装修拆除工程“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披露了一起发生于福田区福田街道平安金融中心支行装修拆除工程作业现场的一起高坠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135万元人民币。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因劳务人员安全隐患辨识不足,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值得一提的是,社区巡查员曾对工程进行过3次巡查,却均因巡查时间处于非施工时段,而未能发现开工迹象及相关异常活动。

劳务单位不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次巡查均处于非施工时段

事故发生后,以福田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区总工会、福田街道办事处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员参加,并聘请了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与事故原因技术分析。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商铺。拆除工程的主要内容包含天花吊顶、墙面、地砖地面拆除,包括墙体拆除、室内灯具、门、门套、石膏板等,总拆除面积约500平方米。

工程相关单位分别为建设单位某某银行深圳分行,施工单位深圳市力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博实业”),劳务单位则为并不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湖南顺博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劳务”)。

2024年12月5日,福田街道福安社区审核通过备案此工程,备案时已签署相关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安全风险告知书,告知小散工程各方小散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福田街道福安社区巡查员于某飞对该小散工程进行了3次巡查,却因巡查时间均处于该小散工程的非施工时段,故均未发现安全隐患。

事故发生于2024年12月26日凌晨。调查报告披露,2024年12月25日22时30分许,力博实业派驻事发项目项目经理周某与顺博劳务法人朱某云带领崔某山等6名工人到达事发现场准备开始拆除作业。其中,崔某山及另一名工人负责对天花下方风管进行拆除,其余人员负责对拆除物料进行搬运及地面清理。周某与朱某云则在现场对拆除作业进行旁站监督。

风管拆除采用热切割中的火焰切割方式进行,由崔某山站在操作平台上,利用割炬(也叫火焰割枪)将固定风管的吊架丝杆割除,风管掉落地面后,另一名工人负责将掉落的风管切割分成小段,然后再由其他工人将分割后的风管搬运至室外。

崔某山佩戴红色安全帽站在操作平台上切割风管吊架丝杆,然而,12月26日3时55分许,丝杆切断后,上方的风管却突然掉落,砸中崔某山站立的操作平台。

未设置防护栏杆 未对拆除的悬挂风管进行防护

事发现场勘察情况显示,涉事操作平台由一个四杠脚手架及一个两杠脚手架搭设而成,其中四杠脚手架高2米,两杠脚手架高1米,组合成的操作平台高3米,作业层只铺设两块脚手板,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底部安装有4个脚轮且均为导向轮,其中仅有1个刹车闸处于制动状态,其余3个刹车闸均未制动。

砸落的风管导致操作平台移动约1米的距离,并在现场地面留下清晰的脚轮移动轮印,崔某山身体失稳从操作平台坠落,坠落过程中安全帽脱落,头部着地受伤流血,现场工人迅速为其按压止血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最终,崔某山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次高处坠落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死者崔某山安全意识不足,未正确佩戴并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冒险作业,同时操作平台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未对拆除的悬挂风管进行防护。

间接原因在于施工单位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并使用安全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操作平台临边缺少防护栏杆的安全隐患,也未对崔某山冒险作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造成政府监管脱节 巡查员线索被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给出了处理建议。

其中,死者崔某山因安全意识不足,未正确佩戴并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冒险在未设置防护栏杆和未制动的操作平台上进行风管拆除作业,对本起高坠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被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施工单位力博实业未对施工现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报告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劳务单位顺博劳务,不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及时消除作业现场操作平台不规范等事故隐患等行为也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报告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周某与朱某云也同样被建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员则因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操作平台临边缺少防护栏杆的安全隐患,被建议由力博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内部处理。

此外,曾对工程进行过3次巡查,却均因巡查时间处于非施工时段,而未能发现开工迹象及相关异常活动的于某飞也因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辖区内小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政府监管脱节,而被报告建议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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