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刑事检察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检察院党组研究成立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同步出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要立足“研究指导、统筹协调”职能定位,重点对全市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等进行分析研判,通过统一司法尺度、强化类案指导,破解办案中的疑点难点堵点。
会议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
紧扣刑事检察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新时代刑事检察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在维护安全稳定、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刑检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发力,把各项职责任务落实落细。
要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
注重研究加强刑检基本职能,进一步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检察侦查质效。增强刑事检察一体履职意识,健全上下统一、横向协作、总体统筹的一体履职机制,确保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实质化运行。
要进一步抓实刑事检察“三个管理”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管理,统筹抓好案件质量评查、“评庭评案评选”、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作用,加强对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研究指导、部署安排、统筹协调,一体抓实刑事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大对业务态势、共性问题研判分析力度,加强与省院指导小组联系沟通,强化对下业务指导,以高质效刑事检察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要持续加强刑事检察业务素能建设
围绕强化基本能力提升,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持续开展好“优秀公诉人暨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及集训”等活动,健全优秀公诉人培养的常态机制。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在检察侦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领域以及轻罪案件办理的研发应用,提升检察官发现侦查违法、规范开展监督的能力水平,实现监督质效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