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纵览新闻评论员 牛可心

近日,南京一位网友在泸溪河购买糕点时,遭遇了一场“价格陷阱”。海苔味小贝标价32.9元,原味小贝标价23.9元,消费者默认两者均为“一斤”的价格,选择了更便宜的原味。然而,结账时却发现价格远高于预期,仔细一看才发现,原味小贝的标价竟是“半斤”而非“一斤”。网友纷纷表示,类似的情况在其他糕点店也屡见不鲜。

标签价格看似亲民,实际上暗藏玄机,熟食店、干果店、茶叶铺往往是此类问题的重灾区。标签上几十元,看似不贵,抱着尝鲜的心理,少买一点吧,结果算账时,却令人怀疑人生。此前备受诟病的“雪糕刺客”是因未明示价格,背刺消费者,这些散装产品确实是“明码标价”,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2022年7月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其中没有对计价单位作出具体要求,根据“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商家按“半斤”计价的行为不违反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强制商家按照怎样的计价单位去计价。但这种“数字大、单位小”的标价方式,本质上是一种误导性营销手段,会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商家采用“半斤”“50克”等小单位标价,表面上看是为了让价格显得更低,吸引消费者购买。然而,这种做法的实际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消费者在结账时发现实际价格远高于预期,不仅会有被欺骗的感觉,还可能对商家失去信任。从长远来看,这种“耍小聪明”式的营销手段,最终损害的是商家自身的品牌形象和信誉。

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不仅仅取决于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更取决于整个购物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消费者在购物时,有权获得清晰、准确的价格信息,而非被复杂的计价单位所困扰。这种“数字大、单位小”的标价方式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南京泸溪河“半斤门”事件,不仅是一次消费纠纷,更是一个警醒。明码标价不应成为商家玩弄文字游戏的工具,而应是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这也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仔细查看商品的计价单位,避免因疏忽而陷入价格陷阱。希望此次事件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让消费者在购物时能够真正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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