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青年报记者:

请问,除了资金救助之外,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特殊需求,山东在服务类社会救助方面还有哪些尝试?下一步有什么规划?


于建波:服务类社会救助有别于传统的现金救助,是以服务的形式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他们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更能体现社会救助的温度。比如,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老人提供看护照料、就医陪护、助餐助浴等服务,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为低保家庭里的重病重残人员提供专业的照料护理服务,有利于解放这些家庭的劳动力,促进家庭自我发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有助于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早日融入社会。

近年来,省民政部门将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作为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省级层面连续三年投入3200万元开展“情暖夕阳”项目,资助失能低保老年人入住机构或提供居家服务,惠及5.6万失能低保老人。同时,指导基层积极创新实践,成功打造了青岛“小桔灯”困难群众心理救助,以及荣成“海螺姑娘”、肥城“桃仙子”分散特困人员照护等一批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特别是去年9月,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将各地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为服务类社会救助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2024年底,全省16个市、136个县(市、区)已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提供访视照料、就医陪护、助餐助浴、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多样化服务,覆盖了33.4万人,同比增长13.2%,初步构建起了“物质+服务”的多维救助体系。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山东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康发展。一是在资源统筹方面。主动衔接养老、助残、托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融合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社会支持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专业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在协同联动方面。完善需求、供给两张清单,建立需求转介制度,推动个案精准转介至社工机构或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强化民政、卫健、教育、人社等职能部门联动,构建服务网络,实施综合帮扶。同步建设省级信息平台,实现救助需求与政策、项目、志愿资源的精准对接。三是在实施路径方面。坚持稳妥推进,立足“保基本、可持续”。在对象范围上,优先满足低保、特困人员中失能老人、未成年人、重残重病等群体的迫切需求;在服务内容上,重点围绕对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影响较大的服务需求,例如助餐、助浴、助医、心理疏导等,确保政策实施与地方实际能力相匹配,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新社记者:

儿童关爱服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请问,山东针对社会孤困儿童的助学助康,有什么创新性的举措?


张孟强:孤困儿童主要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等,目前全省共有6万名孤困儿童。对于这些特殊困难儿童,首先将其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好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做好助学助康等工作,更好地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助学方面,在全面落实国家“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除继续领取基本生活费外,再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目前,全省共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39人。此外,有条件的市积极拓展范围,济南、淄博、潍坊等11市,积极发挥财政和慈善等资金作用,将重点困境儿童纳入助学范围,为900余名儿童发放助学金,潍坊市保障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2024年,全省面向孤困儿童开展了以“六个一”为主题的助学关爱活动,即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会”“红色主题教育实践”“优秀学生事迹分享活动”“爱心升学礼”“爱心通讯录”“心理沙龙”等系列活动,让更多孤困儿童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助康方面,持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健康体检、手术治疗和康复矫治等服务。项目实施以来,近1.5万例病患孤儿获得资助,共投入资金1.07亿元。此外,山东已连续3年实施“护佑健康”项目,省慈善总会筹集资金2000万元,主要为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购买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最高理赔8万元,2022年8月实施以来,共计理赔276人次、保险金82.54万元。其中,为8名罹患重大疾病的儿童每人一次性理赔8万元。

今年,省政府将“实施孤困儿童助学助康项目”列入20项重点民生实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孤困儿童的关心关爱。民政部门将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用心用情用力呵护孤困儿童健康成长。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我想问一下省残联,能否介绍一下,山东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就业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规划?


沈晓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残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一系列为民实事,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实现“应救尽救”。残疾儿童是残疾人中最有康复潜力和康复价值的群体。山东坚持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特别是2018年以来,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等系列配套政策,在全国率先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体系,在国家要求的0-6岁救助基础上扩大到17岁,取消对儿童家庭经济条件和户籍地的限制,在政策层面实现救助全覆盖。山东出台全国首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将残疾儿童“免费救助”“康教融合”等写入条例,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法治保障。山东积极推动670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建设,实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山东连续7年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康复救助残疾儿童27.1万人次,救助总量持续位居全国首位。山东已累计免费为6700余名听障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8500余名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350余名唇腭裂儿童实施修复矫正手术,帮助他们改善功能,融入社会生活。今年,省残联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体系,提升康复救助服务水平,促进康复救助工作提质增效,为不少于4万名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残疾人就业途径进一步拓宽。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残疾人来说,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除了生活保障,更意味着自尊、自信以及对未来生活的希望。省残联认真落实《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施“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行动,打造“残疾人文创就业创业行动”、残疾人“社区微业”等新的就业渠道,助力残疾人好就业、就好业。“十四五”以来,全省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5.2万人次,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全省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16.9万人。今年,省残联将推动实施新一轮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全省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5000人,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2万人,让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大众新闻记者 程文琪 摄影 李亚平 崔晗 策划 陈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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