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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怎么算?

最高可贷多少?

贷款利率是多少?

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或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5%,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1.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图源:青岛公积金(下同)

2.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3.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上述第2、3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02

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

首套房5年及以下贷款利率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2.85%

二套房5年及以下贷款利率2.775%5年以上贷款利率3.325%

其它情况

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指借款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

3.住房公积金仅支持首套和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03

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上述申贷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按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源:青岛公积金

编辑:钟言

校对:吴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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