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石雨昕 每经编辑:陈旭

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相关情况。

为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市场监管总局认真总结《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下称《条例》)施行以来情况,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规范审查程序,加大纠治当前各方反映突出的不当市场干预典型行为,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司长周智高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的具体实践,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力举措,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

据悉,《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将着力加强宣贯实施,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石雨昕 摄


将19项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

在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去年8月正式施行以来,进一步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法治化水平,促进了政府行为规范。但由于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较为原则,起草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疑惑和问题,亟须细化有关规定,保障条例落实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在《条例》的框架下,细化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主要包括:

一是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范围。细化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职责。压实文件起草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的责任。

二是细化审查标准。将《条例》规定的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4个方面19项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便于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准确理解、规范适用。明确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及合理实施期限、终止条件的含义,防止例外规定被滥用,损害市场竞争。

三是健全审查机制。在《条例》确定的审查机制基础上,明确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和范围,规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听取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可以与其他征求意见程序一并进行。细化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范围和工作程序,规定起草单位不得以送市场监管部门会签、征求意见等代替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制度刚性。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等机制的规定,具体规定了举报的受理、移送、核查等程序,明确了抽查的方式和抽查结果的运用,细化了督促整改、约谈、书面提醒敦促、行政建议等处置措施,并与反垄断法做好衔接,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保障制度落地落实。


建立了反垄断领域“三书一函”制度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既需要事前的公平竞争审查,也需要事后的行政性垄断执法。市场监管总局在加强行政性垄断执法方面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性垄断执法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保护公平竞争的两道重要防线,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实施办法》也规定,在公平竞争审查中发现起草单位存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要按照《反垄断法》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是强化执法办案,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公用事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招标投标等领域,立案调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72件,有力纠治了一批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问题。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要求,部署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通过总局直接查办、挂牌督办、提级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决破除阻碍经济循环的行政性垄断堵点。

二是强化综合施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反垄断领域“三书一函”制度,梯次运用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建议书等手段,推动政府行为规范。2024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提醒敦促49次、执法约谈32次,提出行政建议8件,有力规范和纠治了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落实“三书一函”制度,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制度供给,推动加强责任追究。针对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目前已经形成由1部法律、1部条例、2部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全链条制度规则体系。

其中,1部法律就是反垄断法,1部条例就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部规章就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定》。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草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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