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提出要以经营主体的感受为标准,聚焦经营主体最关心的领域,明确重点目标,靶向发力,有效解决企业反映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推动吉林省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转变,切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据了解,《行动方案》明确要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盯经营主体所需,围绕准入准营、执法检查、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融资贷款、人才引进、税费缴纳等关键环节,聚焦企业最不满意之处、最急迫解决的问题,充分借鉴先进省份成功经验,谋划推出一批“标志性、创新性、突破性、牵引性”改革举措,以机制创新突破体制障碍,以改革“硬举措”优化“软环境”、激发新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提出,要在吉林省全域全覆盖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不亮码不检查,从源头规范行政检查。严厉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借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等突出问题,持续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钓鱼执法、执法“寻租”,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明执法,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要强化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重点整治违规设定罚款、实施罚款,趋利性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滥用行政裁量权,小错重罚、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切实坚定市场信心。

《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等项目,严格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度,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阻碍退会、变相收费等问题,严厉整治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外擅自设立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吉林省还将开展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整治、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涉企服务乱象整治等。

《行动方案》明确,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推进机制。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方面,吉林省将进一步完善全省综合政策直达平台、企业政策直达平台、“三农”政策直达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畅通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就业等惠企政策落实全流程在线办理渠道。提升应用广度和智能化水平,加强资质资格、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等涉企数据归集共享,提高智能校验比对能力,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经营主体并快速兑现。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咨询办理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线下面对面、互动式的咨询办理服务。

吉林省还将有效利用“互联网+督查”平台、人民网留言板、促进“两个健康”综合服务平台、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信息化平台和服务热线,拓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行动方案》提出,构建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监督员、监测点体系,强化“探头探针”作用,精准高效发现问题。健全各地各部门政企圆桌会、座谈会、地方主要领导接待日等沟通交流机制,并实施台账管理,定期梳理汇总企业反映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分析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问题、共性问题有的放矢推动解决,切实为各类经营主体排忧解难。

在完善推进机制方面,吉林省将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无感动态监测机制、整改销号机制、挂牌督办机制、定期通报机制、问责追责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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