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新成立的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该案是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上海国际法庭精准理解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4号咨询意见,以债权人营业地即德国法律为准据法确定利率标准,作出终审判决。

据了解,本案的上诉人是一家中国公司,被上诉人是一家德国公司。此前,德国公司向中国公司出售工业配件,交货后多次催讨货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审法院支持了德国公司的诉求,中国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国际商事法庭。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之一在于,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逾期付款时,利息的起算点和利率标准应如何确定。中国和德国均为《公约》缔约国,且当事人未排除《公约》的适用,因此本案应适用《公约》的规定。然而,《公约》第七十八条虽规定买方逾期付款需支付利息,但未明确利息的具体标准,各国司法实践也存在差异。

最终,法院以德国公司所在地法律为准据法确定利率标准,并结合其他争议事项认定,当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据悉,2024年12月30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自2025年1月1日起集中受理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为各类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纠纷解决途径。(余东明 张海燕)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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