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京一网友在知名糕点店泸溪河看到
海苔味小贝标价32.9元
原味小贝标价23.9元
她默认都是一斤(500g)的价格
选择了更便宜的原味
结账时价格比想象中贵了不少
仔细一看才发现
海苔味标价32.9元“一斤”
原味23.9元却是“半斤”
有网友发现,店里其他比较贵的糕点也是按半斤计价,而不是常见的一斤,计价单位字体非常小。据了解,目前该款原味小贝在很多门店已暂停售卖。
据报道,如今市面上不“按斤标价”,而是用“50克”“250克”,甚至“1克”为计价单位的店越来越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此前,有媒体采访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称: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明码标价时,对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要素,要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但对“数字标示大、计量单位标示小”的方式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不少网友也有类似的遭遇
也有网友表示
如果发现不对劲
可以果断选择“不要”
也有网友指出
同一家店还用两种标价方式
就有点为难消费者了
你怎么看?
你觉得这算“明码标价”还是“价格刺客”?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黑猫投诉、网友评论
编辑:施雨
编审:戴慧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