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杨满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4)鲁0404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满田,男,1981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70404198103131415,住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陶墩村71号。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金额:凡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全部到位,申请人承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10000元的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32-7739286、06327739636
联系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9号
联系人: 刘法官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来源: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