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儿童公园,萌娃们爬上爬下,尽情玩耍。
龙岗儿童公园高人气与争议并存
更多选择的机动游戏,更丰富的业态……开园1年多的龙岗儿童公园,吸引游客的特质有很多。与之相伴的,是“过度商业化”“部分项目收费过高”的质疑声。事实上,无论是“赞”是“弹”,都跟龙岗儿童公园运营模式相关。
微信公众号“美丽龙岗PLUS”发表在2024年12月27日的一篇文章称,龙岗儿童公园的“先天优势”和超高人气,为龙岗探索公园市场化改革带来了机遇。龙岗区城管局以此为试点,将改革的思路贯穿到公园运营领域,打破传统公园运营理念,创新引入社会化资本投入,通过“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模式,全力发展公园经济,让公园从自然美景过渡到消费场景。
由此可见,龙岗儿童公园的运营模式为“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而根据龙岗儿童公园及星高度魔法村微信公众号注册主体可知,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龙城分公司负责龙岗儿童公园整体运营,星高度魔法村(动力乐园)的运营方为深圳市大周游乐管理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下称《条例》)也有社会资本参与公园建设运营的相关表述。《条例》第三条显示,“完善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公园事业发展。”
社会资本引入公园建设运营有何利弊?公园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后,公共利益如何保障?
公园引入社会资本,是一种可持续发展路径
在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魏鹏举看来,公园游乐场等政府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是公共服务设施改革探索的一种有益尝试。这种模式既保证了一定的公共和公益属性,同时又可以充分利用、盘活公共资源,提升公共设施的实际运营的能力和效率,丰富公共服务的供给,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家高端智库CDI资深研究员宋丁也认为,将社会资本引入市政公园建设,一方面能为政府节约财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传统意义上的由政府建设经营的市政公园、游乐园几乎是零收入的,仅能负担较为简单的游乐设施服务,已经难以满足现在游客多样化的需求。很多当代主流游乐设备投资成本是很高的,需要社会资本的投入才能做到。”宋丁说。
对此,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发展与治理研究院科技创新与全球治理中心主任、副研究员于茗卉也表示,公园引入民间资本是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方式,也是一种常见的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保留所有权和监管权,企业负责投资运营,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实现平衡,这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定价不应超过合理成本,不能追求绝对利润
对于龙岗儿童公园内动力游戏项目的收费,在南都的调研中,约60%的受访者则表示价格比较贵/非常贵,仅有15.39%的受访者认为公园的收费项目价格非常便宜/比较便宜。社会资本参与公园的实际建设运营后,收费项目该如何定价?
魏鹏举指出,收取多少费用,企业应该面向社会公开核算成本。他表示,在非商业用地上做盈利性项目,它的定价理论上不应该超过运维的合理的成本收益,不能追求市场意义上的绝对利润。
宋丁则表示,如何实现合理定价,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和运营方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后,把盈利上浮空间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价格可以被广大市民普遍接受,而参与运营的商业机构也存在一个微利的空间。他指出,这是一个政府、商家、消费者三方博弈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达到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公共服务以及为民间资本增加投资机会三赢的结果。
核心功能免费开放,收费项目应限定为“非必需增值服务”
事实上,公园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后,如何兼顾商业性与公益性是问题关键。魏鹏举谈到,一方面,从政府的维度来看,政府不应该有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政府部门最重要的还是要服务好市民,为社会供给优质的公共服务。至于优质服务的供给如何能更合理地配置和维护,则是相关部门需要探索的地方。另一方面,作为运维方,因为实际上托管的是一个政府项目,带有公共品属性,就必须考虑好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合理均衡。
此外,从公共设施维护发展的角度来看,魏鹏举认为,相关运维方毕竟占用了稀缺的公共资源,不应该在游乐设施上收取较高的费用。而是可以充分地利用创造性的一些增值项目,比如文创产品的推广来谋取收益会更为合理的。“市政公园游乐园最主要的效益是社会效益。如果是为了实现好的社会效益而让运维方获得一定的市场经济补偿,让经济效益能更好地来支撑它的社会效益是合理。但是,把握这个合理的度的根本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合理测算以及程序手续的公开透明。”魏鹏举说。
“市政公园引入民间资本的核心逻辑是:以公共性为前提,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以契约约束为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平衡资本逐利性与公共空间的公益性。”于茗卉告诉南都记者,要兼顾公平性与公共性平衡,明确收费边界,进行分区管理,禁止过度商业化业态。市政公园的公共属性要求其核心功能(如绿地、步道、基础健身设施)必须免费开放,而收费项目属于非必需增值服务,需严格限定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公共空间过度商业化。
于茗卉说,要做到收益分配与监管机制透明合理。对于民间资本引入,重要的是要约定部分分成要优先用于公园维护和公共设施升级,而并非企业利润最大化。要求其在盈利项目当中也要承担一部分公益的责任。对于收费项目应公开收支明细,确保资金用于公园维护或公益用途,并通过听证会等机制接受公众监督。需警惕“以费养人”或变相盈利倾向,避免将公共资源异化为创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