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发展的基石,隐患是事故的根源。近期,成都市安办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双流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等5个区(市)县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问题29个。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点位一
彭州市丨致和乡万里行家具厂
隐患问题1:
部分急停按钮无保护罩。
法律法规解读:此项违反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8.0.2 按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3 集中在一起安装的按钮应有编号或不同的识别标志,“紧急”按钮应有明显标志,并应设保护罩。
专家提示:紧急按钮加保护罩可以防止误触、损坏、提高安全性,能有效避免因意外触碰而触发紧急按钮,减少误操作带来的不必要影响,还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随意操作紧急按钮,确保在真正紧急情况下使用。
隐患问题2:
一处布袋除尘器距出口的距离小于6米,其他除尘器距操作人员出现的地方小于6米,两个除尘器相互间的距离小于6米。
法律法规解读:此项违反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6.2.5.6 除尘器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f)非封闭式除尘器在满足下列要求时,可以设置在室内:6)除尘器的设置距任意出口的距离至少为6m;距日常操作中有人员出现的任何地方也至少为6m;7)同一房间内布置多个除尘器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应为6m。
专家提示:6米距离要求主要基于安全、维护和法规等方面的考虑。保持6米距离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迅速撤离,避免发生事故时造成人员伤亡。除尘器里积累有易燃粉尘,保持距离可降低火灾蔓延风险,并为消防提供足够空间。
隐患问题3:
部分布袋除尘器电机为IP44型,不满足最低防护等级要求。
法律法规解读:
01此项违反GB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6.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GB/T3836.15的相关规定;应防止由电气设备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防止可燃性粉尘进入产生电火花或高温部件的外壳内。6.3.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计、安装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7.1.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
02此项违反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03 此项违反GBT3836.31-2021《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4.2 设备类别和防护等级 保护等级、设备类别和防护等级(IP)的关系如表1所示。(表1内容摘录:对于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当保护等级为“tc”时,应选用IP5X设备,当保护等级为“tb”时,应选用IP6X设备)。
专家提示:木粉尘属于爆炸性的非导电性粉尘,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选用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如电气设备防护等级达不到要求,有可能会使粉尘或者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部,IP后面的两个数字有不同的含义,第一个数字如果是5,对设备防护的含义是防尘型,如果是6,对设备防护的含义是尘密型。第二个数字如果是5,是防止喷水的情况下进水造成有害影响,如果是6,是防止猛烈喷水的情况下进水造成有害影响。低级别防护的电气容易误导非专业人员的操作,最终有可能引发相应事故。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在对电气设备选型时一定要选择符合本单位现场情况的电气设备。
点位二
都江堰市丨林源家具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1:
配电箱内封堵不严密,有积尘现象。
法律法规解读:
01 此项违反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2.3 柜、台、箱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进出口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02 此项违反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4.0.5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03 此项违反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5.8 无法进入清扫的空间应密封,以防止积尘。
9.1 应对粉尘及其他残留物进行定期清理,清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各种管道和现场的积尘和粘挂的纤维。
9.2 对于粉尘沉积的区域应及时清扫,任何时候粉尘沉积厚度均不应超过3.2mm。
专家提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电箱在设计时就有要求,其进出口应做严密的防火封堵,防止粉尘进入内部,而且内部一旦有沉积的粉尘,都应当及时清理,否则极易引发粉尘燃爆等事故,造成人员和财物的损失。
隐患问题2:
砂磨机皮带无防护罩,附近使用非防爆风扇、配电箱,用电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
法律法规解读:
01 此项违反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6 特殊要求 6.1 可动零部件
6.1.1 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
6.1.2 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6.1.6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02 此项违反GB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4.1 企业应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确定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以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危险区域等,分析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素,评估粉尘爆炸风险,并制定能消除或有效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6.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GB/T3836.15的相关规定;应防止由电气设备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防止可燃性粉尘进入产生电火花或高温部件的外壳内。
6.3.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计、安装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
7.1.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
03 此项违反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专家提示:机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是避免人员触及引发伤亡事故,即使设备在出厂时没有防护装置,生产经营单位在使用时也应当加装防护装置。砂磨机区域的木粉尘属于爆炸性的非导电性粉尘,那么,就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选用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果使用普通电气设备,极易引起粉尘的燃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点位三
双流区丨成都市恩哥乐家具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
粉尘没有及时清理(厚度超过3.2mm)。
法律法规解读:
01 此项违反GB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9.1 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9.3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9.4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包括粉料贮存间)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
02 此项违反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9.2 对于粉尘沉积的区域应及时清扫,任何时候粉尘沉积厚度均不应超过3.2mm。
专家提示:木粉尘属于爆炸性的非导电性粉尘,如果不及时全面规范清扫,粉尘沉积过厚,发生事故的可能就会增加,而且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也会变大,经科学论证,木粉尘厚度不超过3.2mm时,发生事故时易于处置,所以,木粉尘沉积的区域应及时清扫,任何时候粉尘沉积厚度均不应超过3.2mm。
粉尘涉爆场所防爆电气选型不正确、部分区域粉尘未及时清理、电气设备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除以上问题以外,本次检查还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
安全提示
粉尘爆炸化学反应速度快,具有很强的破坏性,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为了防止悲剧的发生,以下粉尘爆炸安全知识请牢记!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魏捷仪 图片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广东应急管理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文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