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正式实施,上海市燃气执法权全面划转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为静安区燃气安全整治专班的成员,静安区城管执法局机动执法中队对全区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于近期查处全区首例燃气安全违法典型案件。


近日,静安区城管执法局机动执法中队对辖区内16家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展开全覆盖检查。


在对辖区某餐厅的检查中发现,该餐厅主厨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探头,无法发挥监测作用。这一安全隐患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立案,开具责令整改书,当事人承诺立即整改。


再次复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厅主厨房已加装三路可燃气体探测器并接入报警系统,经技术人员检测全部运行正常。静安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依法对其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指出,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未安装报警装置即违法”等违法行为具体标准,为辖区内餐饮行业敲响安全警钟。同时,“检查—整改—普法—复查”的闭环模式,确保了燃气安全隐患有效根除。

未来,静安区城管执法局机动执法中队将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餐饮、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专项检查+常态巡查”织密安全网,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城市燃气管理拧紧“安全阀”。

记者:张琦

编辑:陈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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