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底,医院互认次数达21.8万项次,上传检验结果记录超100万条、检查结果报告超65万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肖国宏介绍。广医二院取得的以上进展,是广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一个缩影。
广东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作为惠民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持续推进,路越走越顺。数据最有说服力:2024年,广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20.4万项次,比2023年增长71.5%;2025年1—2月,广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88614项次。目前,300家医疗机构接入广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并实现与省内20个地市、570家医疗机构互认共享。
用平台提供技术支撑
“您此前做的MRI(磁共振成像)检查,病变部位都扫描到位,可以进行结果互认,这次就不用拍片啦。”近日,广医二院脊柱外科门诊内,科室主任江晓兵点开患者黄先生的就诊信息,结果互认系统马上提醒黄先生此前有检查记录。黄先生一周前在家附近的医院做了相关检查,被诊断为“颈椎椎管狭窄症合并颈脊髓损伤”,需要接受手术治疗,于是来到了广医二院。
“多亏了互认,这次诊疗在影像方面节省了800多元。”黄先生很高兴。
医生在电脑前轻点鼠标就可以查阅患者结果互认资料,在这背后,医院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如制定互认标准和质控体系、铺设光纤、研发软件系统等,保障了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能享受到顺畅的结果互认体验。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州市针对检查检验结果“不能认”问题,加强互认平台建设。8年前,该市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对接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结果的平台预存、系统推送、调阅提醒、共享互认和监督管理。
“医生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符合互认要求的,系统会弹窗提醒‘重复检查检验’;经评估仍需开具的,医生须在系统填报说明,卫生健康部门据此进行监管评估。”前述负责人表示。
“以前患者带着胶片来就诊时,医生有时会遇到看不清的情况。有了互认平台,医生不仅能在平台上查阅患者的检查报告,还能获取清晰的患者影像资料。”广医二院医务科副科长余林说,结果互认系统还设置了重新做检查的端口,可以保证医生在遇到疾病病情变化快的情况时,有权依照规定重新为患者做检查。也正是这一点,大大提升了医生对互认工作的接受度。
此外,广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对接“广州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方便公众使用该微信小程序查询报告、查阅云胶片,解决领取、携带和保存报告不便的问题。
围绕数据质控做文章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不少地方推动难的原因大致相似,比如不同医疗机构间医疗设备、技术水平存在差异;有的疾病病情变化快,容易产生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不同医疗机构间数据不能完全互通,患者的检查结果无法顺畅共享等。
前述负责人介绍,为了保障数据质量与安全,解除医生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后顾之忧,广州市较早开展质量控制关口前置工作。
“广州市制定医疗机构与互认平台对接的数据规范、接入指引及配套技术文档等,检查检验项目通过国家、省、市质控组织的质量评价,结果数据符合规范标准的,才能上传到平台。”前述负责人还介绍,从2021年7月起,广州市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互认信息上链存证,通过政务区块链,实现互认过程闭环管理、全程留痕可追溯,厘清了不同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权责关系,解决互认互信难的问题。
据了解,区块链技术可对平台内的检查检验数据和互认记录进行全流程追溯,其独特的分布式、防篡改、可追溯特性可保障互认数据各个节点的数据安全,互认报告、互认过程和互认结果全过程实现上链存证。一旦发生因互认产生的医疗纠纷,可通过互认平台进行精准溯源,为判定责任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在技术上确保健康数据隐私不被泄露。
为互认互信撑腰
前述负责人表示,互认工作开展后,大量重复检查不必做了,既省时又省钱。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了,对医生的信任增强了,医患矛盾的发生也间接减少了。
患者认可的同时,医务人员应用结果互认系统也越来越顺畅。互认操作只需按提示用鼠标点击相关选项即可,非常简便。医院为该系统接入光纤网络,大幅缩短调阅资料等候时间,询问病史与调阅资料可同步进行。
针对有些机构“不愿认”的问题,广州市健全督导补偿机制,落实定期督导、通报、约谈和经费支持等措施,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互认工作。前述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定期总结互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2023年将各区医疗机构互认工作情况纳入综合医改考核;自2022年以来,先后调拨2000万元财政经费,对开展互认的医疗机构给予补助,有效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从2020年起,协调市医保局将医疗机构互认工作情况纳入医保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和医保年度考核,根据互认节省费用确认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清算调节系数,最高加成5个百分点。
以患者为中心,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根本遵循。“互认条款只是参考,并不能替医生作决策。”前述负责人介绍,如果出现“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等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明确的10种情况,可以不进行互认,具体由医生作出最终判断。
文:健康报首席记者 姚常房
编辑:管仲瑶
校对:李诗尧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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