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完账号

转头又 通过原始注册信息

将账号恶意“找回”


既不返还账号

也不退还账号购买资金

你以为很聪明?

这样的“空手套白狼”

是犯罪!

四川某网络科技公司

经过某代售平台

花费两千余元

购入了邢某名下的QQ号

本想在虚拟世界尽情玩耍

谁曾想

账号竟被邢某恶意“找回”

公司投入的资金

打了水漂

积累的游戏心血

也付之东流

公司人员与邢某交涉

邢某拒不归还该账号

于是

公司选择向警方求助


公司派员工小刘

从成都赶到

雪野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

雪野派出所的民警

立即展开调查

在分局情报指挥中心的帮助下

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邢某的位置


民警跨越700多公里

最终在上海将邢某抓获

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恶意“找回”已售出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虚拟财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违约赔偿,还有法律的严惩!

为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使用网络账号时,应定期更换高强度密码,开启双重验证功能。切勿多平台重复使用同一密码,不点击可疑链接,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定期检查账号登录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修改密码,防止账号被盗用。

来 源:雪野派出所、平安莱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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