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WORLD CONSUMER'RIGHT DAY
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同时,促进各国及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合作交流,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那么,你了解3·15的历史背景吗?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起源
美国消费者运动
20世纪中叶,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兴起。1962年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向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咨文》,首次提出消费者的四大基本权利:
-知情权(Right to be Informed)
-选择权(Right to Choose)
-安全权(Right to Safety)
-索赔权(Right to Redress)
这一演讲被视为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里程碑。
国际社会的推动
198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希望提高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推动各国完善相关法律。
我国的实践
我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同年,将3月15日确定为“全国消费者权益日”,与国际接轨。此后,每年围绕这一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消费维权行动等。
核心意义
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
维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和求偿权,打击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促进市场公平与经济健康
通过规范企业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增强社会监督与法治建设
鼓励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推动政府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应对全球化挑战
随着跨境消费、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问题(如数据隐私、平台算法歧视等)。国际消费者日的设立促使全球协作应对这些挑战。
我国3·15历年主题
我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下面,让我们一起回顾我国历年的3·15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10年“消费与服务”
-2011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2年“消费与安全”
-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 新责任”
-2015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
-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
-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
-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既是历史产物,也是应对现代社会复杂消费关系的行动指南。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个体利益,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只有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构建更安全、透明、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编辑:沈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