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9100多家次,累计发现问题隐患8000项,对所有问题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数量503件,罚没款金额755.89万元。全市15.3万台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检率持续保持100%。以下发布2024年度特种设备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海阳阳光花园小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失效

案情简介:2024年6月18日,海阳市市场督管局执法人员对海阳市城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阳光花园小区电梯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登记证编号为梯11鲁F05634(18)的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失效。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7日内整改。2024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复查时,电梯报警装置仍无法正常使用,当事人涉嫌构成了不能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的违法行为。2024年8月1日,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蓬莱区旭昌液化气有限公司非法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

案情简介:2024年1月30日下午18时许,福山区综合行政、交通执法部门在福山区与栖霞市交界处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现场查扣报废、超期未检等充满液化气的各类气瓶135只。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吊销其气瓶充装许可。

案例三:福山区某公司违法套用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案情简介:2024年4月24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车间内的起重机安装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已安装完毕的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各1台。经查,现场负责人以A公司名义组织安装,但实际施工方为无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B公司。经调查取证,B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许可的情况下,冒用A公司资质完成设备安装。涉案设备于6月20日拆除。依据相关法律,执法单位对B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莱阳宁华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叉车

案情简介:2023年12月28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一名工人正在操作使用叉车。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正在使用叉车的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叉车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2024年2月27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对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叉车的行为,莱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龙口某塑料厂使用“大吨小标”起重机械

案情简介:2024年4月15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龙口市某塑料厂进行特种设备使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在用的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出现吨位标识不相符的情况。龙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厂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其处罚3万元。

案例六:烟台贵恒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案情简介: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该公司2024年5月21日的充装记录中,共计59条充装记录无钢瓶二维码、编号、设备品种相关信息。经查,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蓬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4万元。

案例七:栖霞电梯维保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

案情简介:2024年7月25日,栖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时,发现辖区某电梯维保公司维保的1台电梯轿厢顶处存在灰尘、烟头等杂物,电梯井道底坑有大量积水。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电梯维保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案例八:开发区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

案情简介:2024年1月25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关于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超过推荐使用寿命、厂区地库内压力容器未经定期检验的线索,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于当事人克服生产困难进行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案例九:牟平区冰兴制冷配件经销处销售特种设备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案情简介:2024年8月29日,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一台用于销售的储液器,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该在售特种设备的检查验收记录和相关销售记录。依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招远某企业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案情简介:2024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单前往某企业进行检查。在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共同见证下调取了2024年8月15日17时55分至18时16分的监控录像,发现有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操作叉车。经调查,该公司未能提供出上述叉车的有效检验报告。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登记和检验叉车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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