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洪小棠 华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亮因“失联”再度被监管部门“挂”上网。

2025年3月10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称“上海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图片来源:上海证监局官网

这场涉及约1566万元罚没款、10年市场禁入的监管处罚,演变为当事人张亮未缴纳罚没款项且“失联”被催告。

被监管催告

根据该份《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张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以及被处以1566.26万元罚款,同时,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但张亮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上海证监局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

张亮需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上海证监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事实上,早在2024年8月,上海证监局就披露了对于张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张某自2018年10月31日起,担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年8月5日,张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从公司离职。

经济观察报记者此前从多位业内人士及接近华安基金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该罚单涉及的张某正是华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亮。

该信息从时间线上亦能佐证,张亮在华安基金担任基金经理期间,管理的第一只公募产品为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任职基金经理的起始时间正是2018年10月31日。

根据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亮控制“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

在上述时间段,“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与A基金趋同买入股票393只,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59.91%,趋同买入金额66566.53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80%,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据上海证监局披露,彼时,张亮对该处罚提出了申辩意见:一是对张亮的首次询问谈话程序上存在瑕疵且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当排除该证据;二是认定张亮控制“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刘某进行下单交易的证据不足,未达到明显优势证明标准;三是“闫某”的证券账户部分案涉股票在趋同交易期间之外也有交易,部分股票的趋同交易有更好的交易时机等,说明相关股票系刘某基于自身交易习惯及公开信息等自主决策买入,与张亮无关。

上海证监局经复核认为:一是相关询问谈话程序合法合规,已由张亮在笔录上签字确认,且张亮在询问中对个别问题的解释不影响询问笔录的证据效力;二是张亮控制“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刘某进行下单交易这一事实,有张亮提供的交易手机、银行卡以及相关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张亮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三是张亮主张部分股票的趋同交易系刘某控制“闫某”的证券账户自主决策操作,该申辩理由没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且不能合理解释客观存在的股票趋同交易情况。

综上,上海证监局认为,张亮身为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所得金额大,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并实施10年市场禁入。

出人意料的是,距离该份处罚决定披露已经过去了半年多时间,张亮因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且“失联”,被监管部门以公告形式送出了催告书。

合规底线

该事件之所以再次引发市场关注,源于当事人张亮“失联”半年遭监管部门催告的戏剧性演变中,暴露出其任职时的华安基金在合规风控体系建设中的缺陷。

北京一位基金评级机构相关人士表示,从上海证监局披露的信息可见,在上述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近4年的趋同交易中,华安基金的风控合规未有系统预警,或反映出交易监测系统存在缺陷。

该评级机构相关人士进一步认为,既然在监管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提及了张亮彼时所属的基金公司提供了情况说明,说明基金公司可以知晓旗下基金经理的交易行为,但在监管调查前,华安基金对其交易数据或未与所管基金产品进行交叉比对。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管理缺位的问题。

图片来源:上海证监局官网

一位前公募机构的合规人士表示,从张亮离职时的公告来看,其审计报告中未显示发现异常,与其实际违法行为形成较大反差。这也反映出当前基金经理的离任审计过度依赖财务核查,缺乏对交易数据的深度挖掘。

出乎意料的是,张亮因“老鼠仓”被罚落锤半年后,事件升级为“失联拒罚”的形势,将基金公司对基金经理的离任审计是否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对离职人员的管理责任推向了风口浪尖。

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证监会公告[2011]16号)中第十七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离任审计、审查制度,出具的离任审查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本准则要求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重新出具离任审查报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述前公募机构合规人认为,基金公司未在张亮履职期间做到尽责监控,在对张亮做离任审计的过程中未发现其存在“老鼠仓”的行为,说明这家基金公司的合规风控系统在某些情况下的缺位。

一位上海公募机构的高管表示,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逐步成熟,公募机构的合规建设已经不适合沿用“人盯人”“制度套制度”的陈旧手段应对智能化、跨市场的复杂违规行为。

对于前员工张亮“失联”并被监管部门发送《催告书》,经济观察报记者联系华安基金,截至发稿,该公司相关人士未予回应。


洪小棠经济观察报记者

财富与资产管理部主任、资深记者
长期关注公私募基金、银行理财、资产配置、金融创新以及大资管背景下的一切人与事。新闻线索请联系:hxt08242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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