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共同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格局,3月12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在属地漕河泾街道举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入驻仪式,并在综治中心开展了第一次社区巡回审判工作。



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市高院提出的“巡回审判在各街镇全覆盖、诉讼服务在综治中心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上铁法院积极参与集中管辖各区的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结合六大领域管辖职能和综治中心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了“专人对接”+“按需派员”的入驻模式。


上铁法院针对管辖案件不同的立案要求,制作了内容详实的立案材料指导手册、调解指引,与“两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一同在综治中心进行集中展陈,提供常态化的立案指导与诉讼服务;根据各综治中心不同的司法需求,定期选派各审判领域法官、法官助理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指导调解,配合街道解纷力量开展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对街道内现场不能自主办理立案等业务的老、弱、残重点人群,提供代办、帮办等诉讼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各群体依法行使诉权。




群众“家门口”的法治课堂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上铁法院在漕河泾街道综治中心巡回审理了一起经营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家属及工作人员、街道“红梅班”学员、社区群众等旁听了案件庭审。


本案为发生在本市轨道交通运营范围内的一起人身伤害事故,伤者与轨交运营公司在责任划分、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为上铁法院管辖轨交运营范围内的高频诉讼案件,与群众的日常出行密切相关,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意义。法官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向旁听人员完整呈现了庭审流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诉辩意见,庭审规范流畅、节奏紧凑。庭审结束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主审法官会同街道金牌调解员、上海市“平安英雄”黄红梅在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了庭后调解,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下一步,上铁法院将继续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开展好社区巡回审判工作,努力将示范庭审开进街镇、开进楼宇,将司法审判的定分止争职能向基层延伸,通过与社区群众的“零距离”互动,传播司法裁判流程和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实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效果。



供稿| 立案庭 金亚倩

编辑| 傅婷煦

点击上方卡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