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检察机关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经营主体权益保护、市场秩序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氛围营造和检察履职赋能升级四个方面,明确17条59项具体任务,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在依法保障市场准入和退出秩序等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依法打击市场准入等环节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行为,加大对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打击治理力度,探索开展特定领域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着力破除区域间、行业间市场进入隐形壁垒。同时,严打职业骗薪、欠薪等违法行为,探索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依法惩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健全涉税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增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执法司法合力。

在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等方面,上海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对涉企案件“查冻扣”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严惩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破坏竞争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治理牟利性职业举报,探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助推形成公平高效市场竞争秩序。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将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重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恶意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实涉商业秘密案件提级管辖,激活新质生产力法治引擎。网络空间治理方面,靶向治理“网络水军”造谣伤企、AI深度伪造技术滥用等乱象,聚焦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开展专项法律监督。

此外,检察机关将深化科创园区“法治副园长”制度建设,深入产业园区、经营一线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针对法律风险集聚领域,检察机关将及时发布白皮书或相关法律指引,畅通涉企案件申诉渠道,优化检察服务线上平台,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检察官进园区”等工作,实现涉企诉求“线上+线下”双轨响应。积极融入调解、仲裁、诉讼、执行有序衔接争议解决格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五有”工作法理念推动商事涉企纠纷及时回应、原地解决、实质化解,进一步完善多元便捷的商事解纷体系。

原标题:破除隐形壁垒、参与规范涉企执法行动...上海检察机关出台行动方案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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