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于东林

“我不想离开爸爸,我要跟爸爸一起生活!”孩子那带着哭腔、满含不舍与倔强的声音,瞬间揪住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也揭开了这起令人揪心案件的序幕。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团队接手了一件让人动容的抚养权纠纷案。

2019年,一段曾经美满的婚姻在争吵与无奈中走向尽头,法院判处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每个月给付抚养费800元。不幸的是,离婚后父亲因疾病成为了视障人士,原本的美术专业再无用武之地,失去生活来源的父亲便带着孩子寄宿在亲戚家中,靠低保和亲戚朋友的救济艰难度日。

在生活的重压下,父亲不得不提议让孩子去母亲那边生活。孩子母亲有着相对稳定的收入,她还表示,若孩子过来,愿意租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房子,悉心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然而,无论如何劝说,孩子都坚决不同意和母亲一起居住。为了让孩子能够有更好的生活条件,无奈之下,父亲只好请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希望法院能够说服孩子。

负责此案的法官在了解这一家人的遭遇后,内心满是同情。为了配合当事人的时间,法官主动提出可以在工作时间之外审理案件,特意等待孩子放学、家长下班之后,在办公室为这一家人进行调解。

法官从客观条件出发,细致分析、比对,权衡如何安排才能最大程度地便利孩子的成长。在法官耐心且专业的调解下,孩子心中的心结逐渐被解开,最终同意了与母亲一起生活。

在成功缓和了孩子和母亲的关系后,法官对孩子父亲也进行了开导,最终,父亲同意每个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这一调解结果,不仅为这个家庭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向,更彰显了南关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的使命与担当。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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