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贾天琪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耐心释法、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因未成年人意外致人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维护司法权威,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7月,5岁幼童小孟(化名)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因速度过快、观察不足,不慎撞倒正在散步的七旬老人王某,致其骨折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遂将小孟的监护人诉至榆树市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定监护人未尽到充分看护职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判决监护人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面对25万余元的执行标的,七旬老人王某的医疗费用亟待支付,但小孟的监护人因家庭经济困难和对判决结果的心理抵触,迟迟不肯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陷入僵局。
“我们连医药费都借遍了,哪还有钱赔?”监护人以“孩子并非故意”“家庭无力承担”为由反复推诿。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坚持“调解优先、教育为主”的工作理念,带着书记员多次登门走访。
“作为监护人,既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责,也要为他树立诚信守法的榜样。逃避责任不仅影响个人信用,更可能给孩子成长带来负面影响。”法官耐心劝导,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限高”“失信曝光”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联系法院配合执行。通过变卖闲置车辆、筹措亲友借款等方式,在法官见证下,25万余元赔偿款全额交付至王某手中。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